永州: “六开展”充分履行财政监管职能
2014年,永州市财政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财政中心工作,以服务财政管理为宗旨,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为目标,积极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确保财政资金和财政干部的安全,圆满完成了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全年共检查单位132户,违纪户数93户,查出违规资金18753.05万元,查补财政收入493.13万元、纠正财政违法、违规、违纪金额18259.92万元。
一是开展2014年度财政大检查。该局精心组织安排于2014年7月至9月, 分7个检查小组对全市56个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进行财务会计大检查,查出各类违纪违规问题87个、违纪违规金额7081.53万元。
二是开展对民生领域重点行业的会计监督检查。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能,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重要作用,提升会计信息质量,根据省财政厅的统一部署,我市于2014年3月至9月对全市50个单位进行了会计监督检查。共查出各类违纪违规金额11175.02万元、补交税款97.69万元,处以罚款51.6万元。
三是开展重点专项检查与资金问效。组织相关科室对市本级蔬菜发展资金、第五批全国重点小农水县区项目建设资金进行了检查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
四是开展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根据年初工作计划安排,于2014年7月14日至8月22日对局机关及各内设机构2014年上半年财政、财务收支管理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总体上看,该局机关各项制度的得到了较好地执行,局机关、局内各(局)科室的会计基础工作、财政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但仍有个别科室会计基础工作欠规范,有关专项资金未完全按规定用途使用等问题,有待进一步完善。
五是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根据上级安排,我局会同市纪委、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制定了《永州市进一步加强“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单位自查、督查督导和重点检查,全市共查出“小金库”案件18件,查出违纪金额496.5万元,收缴财政金额394.82万元,行政撤职处分7人,行政记过4人,开除党籍1人、留党察看1人、党内警告处分7人、诫勉谈话2人,移送司法机关立案查处4人。
六是开展营改增试点政策执行情况调查。为及时了解我市营改增试点政策执行情况,充分发挥财政监督的决策参谋作用,根据湘财监﹝2014﹞3号文件精神,该局走访了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和冷水滩国税局、市运输公司和市文广新局等单位,深入了解我市营改增重大财税政策执行情况,撰写了《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政策执行情况调查报告》,客观、真实、及时地反映改革试点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并提出了合理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