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财政给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5年03月02日 18:48 【字体:

  日前,永州市出台政策,采取加大财政引导支持力度等措施,大力支持大米加工等7类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增强龙头企业辐射带动能力。

  设立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从2015年开始,市财政从预算中安排设立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200万元,用于对市级以上龙头企业扩大生产规模、实施技术改造等方面的贷款进行贴息和以奖代补。各县区也加大对龙头企业和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资金投入。

  整合现有财政扶持资金支持龙头企业发展。多渠道整合和统筹支农资金,切实加大对农业产业化和龙头企业的支持力度。在争取上级有关涉农项目时,要向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倾斜。市本级推进新型工业化专项引导资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创新资金、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扶贫贷款贴息资金等可用于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在规定的使用范围内,重点支持农业产业化及市级以上龙头企业加快发展。

  实行奖励政策。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龙头企业的,分别给与10万元、5万元奖励;对被新认定为全国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全国农产品加工示范基地、全国农产品加工创业基地的,分别给与1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奖励资金由受益财政负担。


永州财政给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

9981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