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实施养老保险缴费费率过渡试点为企业减负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5年03月26日 16:03 【字体:

  为减轻园区企业负担,促进企业发展,创造更加充分的就业机会,实现高质量的就业。日前,永州市决定实施园区企业养老保险缴费费率过渡试点。

  试点的范围包括永州行政区域内各类园区和创业基地企业,按规定程序申请省、市相关部门批准后,均可实行养老保险缴费费率过渡试点。申请实施养老保险缴费费率过渡试点的园区,其范围内的企业必须全部参加,并且保证企业职工参保率和缴费率在90%以上。

  经批准实行养老保险缴费费率过渡试点的园区企业,采取整体打捆方式参保养老保险,单位缴费率按12%执行,并保持3年费率不变;超过规定的2%部分,以及自2015年起逐年递增1%-2%的部分,按就业属地管理原则,由当地政府财政逐年予以补贴。具体操作办法是,园区企业经批准的当年需按14%缴纳养老保险费,超过12%的部分,以及今后逐年超过这一费率的部分,由企业提出申请,经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批准后,报所在地政府审批,由所在地财政部门直接返还给企业。


永州实施养老保险缴费费率过渡试点为企业减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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