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推进“1511重点投资计划”,加快建设品质活力永州
2015年,永州市围绕“四个三”工作部署,牢固树立抓项目就是抓投资、就是抓发展的理念,以“1511重点投资计划”为主抓手,继续坚持围绕新型工业化大突破、中心城市建设大突破、基础设施建设大突破,精心谋划项目,加快推进项目,不断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务实发展、加快发展、科学发展。
“1511重点投资计划”,即围绕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500亿元以上的目标,突出实施十大重点工程,全力推进百个重大项目,重点抓好十九个前期项目。2015年年度投资315亿元,实行分级分口管理,按投资额度优先排列市区项目、产业项目和重大基础设施项目。
一是优化服务流程。市重大项目由市重点建设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其相关前期报批材料上加盖市重大项目绿色通道专用标识。优化审批流程,全面推行“全程免费代办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等制度,限时高效完成前期审批工作。
二是优先用地保障。优先保障市重大项目的建设用地。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预留新增建设用地指标60%以上,保障纳入当年市重大项目的建设用地需要。重大项目建设一律按投资强度供应土地,对已经供地但未按要求开工建设、无实质性进展或已明确停工缓建的,及时收回土地调整盘活,确保有限的指标用在急需的项目上。
三是强化资金保障。构建银政企合作平台,由市发改委、市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永州市中心支行、永州银监分局建立市重大项目金融合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推介项目。各商业银行要努力争取省行的重点贷款规模额度,在年度贷款总盘子中,优先保障市重大项目建设的贷款需求,加快授信和资金拨付。
四是规范资金拨付。市、县区(管理区、经开区)政府投资实行统筹管理,优化结构,集中力量办大事,重点引导支持市重大项目建设。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由市发改委会同市财政局根据项目建设进度拨款,对未按时开工建设或停工超过6个月的,由市发改委会同市财政局收回已拨付资金,用于支持新确定的市重大项目建设。
五是优化建设环境。继续将优化经济环境作为加快发展的生命线工程,市直各部门和各县区政府严格落实项目建设优惠政策,该减免的坚决减免,应收费的按下限标准执行。重大项目建设实行封闭式管理,未经当地政府批准,任何部门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让企业停工、项目停建。同时,进一步加大施工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力度,对强揽工程、强买强卖、强行阻工等行为坚决予以打击;对整治不力,严重影响项目推进的单位和负责人,取消其评先评优资格,并严格实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