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财政投资评审实行“四坚持”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5年06月04日 09:53 【字体:

  今年以来,永州市财政局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着力实现“四个坚持”,以节约财政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切实提高评审效率,充分发挥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职能。截止目前,该局已完成评审项目366个,完成项目审查金额12.03亿元,审定项目金额10.22亿元,审减项目金额1.81亿元,审减率15.05%。

  坚持做到四个优先。今年以来,永州市市委、市政府部署将中心城区安置小区和“断头路”列为重大民生工程,该局在项目评审工作中对该类项目实行“四个优先”,提高评审效率,获得各方好评。一是交办优先。第一时间接收,第一时间交办评审人员进行评审。二是评审优先。评审人员评审任务重,项目多,对特别项目,在不影响其他项目评审的情况下,优先评审,加班加点,保质保量超前完成评审任务。三是审批优先。第一时间通知业主单位,第一时间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四是下达结论优先。项目结论审批手续第一时间办理,第一时间下达结论,以保障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

  坚持抓好重点项目。该局为政府投资节约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大对重点项目评审力度,集中时间和人力搞好重点项目的签证、采价和预结算的评审,首先在程序上进一步简化,取费标准进一步统一;对于碰到的实际问题,采取咨询省及兄弟地市州了解,实际调查,网上询价等办法,限时办结;集中业务水平高的评审人员对重点项目全力评审,做到节假日不休息,白天晚上一起评审的工作方法保证评审任务的完成。

  坚持抓好业务培训。为进一步推动评审工作的顺利开展,该局定期不定期召开财政投资评审业务培训会,组织视频学习,发放专门学习资料,组织专家讲座,极大地提高评审工作的整体水平。同时,邀请各县区评审中心人员参加培训会,加强了各县区间的交流与学习,各县区与会人员的普遍反映培训会内容实用、全面,有效地提升了评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坚持完善内部管理。为了更好的宣传、贯彻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相关制度和规定,强化财政投资评审的各项管理,提高评审效率,该局在汇集梳理了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汇编了《永州市财政投资评审制度汇编》,并下发到县区各评审人员手中,有利于规范评审行为,进行规范化、制度化评审,提高评审效率和水平。结合工作实际,对《永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综合考核与工资计发暂行办法》进行了修改,实行工作业绩水平与工资挂钩,极大地调动评审人员的积极性,加强评审进度,提高了评审水平。同时实行廉政保证金制度,对专业评审人员每月从工资中提取500元用作廉政保证金,发现违反廉政规定的扣除廉政工资,有利的加强了评审廉政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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