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财政力助外贸发展
为促进全市外贸进出口稳定增长,日前,永州市出台《关于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决定采取加大财政扶持等措施,加快外贸稳定发展。
一方面,完善外贸扶持政策。重点是: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市财政安排外贸发展专项资金200万元,用于鼓励扩大出口,引导和扶持落户在冷水滩区和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进出口企业加快转型升级,加快产业集聚,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要求县区财政安排一定的资金支持外贸稳定增长。 完善出口退税政策。积极落实国家出口退税政策,进一步优化退税服务,加快退税进度,对出口企业申报的符合规定的退(免)税,主管税务机关应在20个工作日内(从受理退免申报之日起,至将《税收收入退还书》传递至国库)办结相关退(免)税手续;对不符合规定的,应将具体内容及处理意见一次性书面告知出口企业。加大进口贴息力度。对符合国家《鼓励类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和《湖南省鼓励类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的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短缺资源性产品及一般消费品给予贴息支持。
另一方面,明确外贸工作重点。重点是:大力发展加工贸易。支持加工贸易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重点扶持机电产品、食品加工、轻纺制鞋等产业集群做大做强。对年进出口额在1亿美元以上的加工贸易企业,采用“一事一议”的办法,进行重点服务和扶持发展。加快外贸进出口基地建设。根据永州产业基础和外贸产品特点,加快培育果蔬罐头产品、茶果蔬产品、鞋类产品、机电产品、汽车零配件产品、植物提取物和资源矿产类产品进出口基地,扩大传统产品的竞争优势。要求各县区根据省、市有关政策文件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创建特色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实现一县一品一特色,推动农产品出口在规模、质量、结构和市场开拓上实现新突破、新跨越,加快省级和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市建设。做大做强外贸企业。继续实施破零倍增计划,鼓励生产性企业开展对外贸易,对年度内实现破零倍增的生产性外贸企业给予奖励,对年进出口额在2000万美元以上的生产性外贸企业,给予重点服务和一次性奖励。支持外贸企业加强品牌建设,积极帮助企业申报“国际知名品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及“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鼓励企业开展质量体系认证,进一步提升外贸企业国际竞争力。努力开拓国际市场。在巩固欧美、东盟、港澳等传统市场的同时,鼓励外贸企业积极拓展金砖国家等新兴市场。对企业在境外考察、参加境内外展览,在境外设立销售子公司、零售店铺、产品分拨中心、展示贸易中心等境外营销网络给予适当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