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陵区将村级项目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围
近年来,随着国家加大对新农村建设的投入,乡村项目资金逐年增多,由于监管不到位,部分乡村存在挪用项目资金的情况,既浪费了国家财政资金,又造成村级财务不清,甚至引发群众上访。为加强资金监管,充分发挥乡村项目资金效益,零陵区财政局以国库集中支付平台为依托,将村级项目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围。通过改革,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加强了资金监管力度,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果。
一、将村级项目资金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范围,打通财政资金支付“最后一公里”。该区从2015年5月起,村级项目资金由乡镇财政所录入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报区国库局审核支付,村干部酬和离任村主干生活困难补助纳入惠民补贴“一卡通”发放,其余村级运转经费则拨入村级资金统管户支付。
二、规范支付流程。村级项目资金由村报账员填写《财政资金直接支付申请书》,经村账会计(核原始发票)、政府会计(核资金来源)、所长审核后,报乡镇领导审批。用款计划和支付令由村账会计录入、政府会计审核,报区国库局审批、支付。
三、下放管理权限,实行就近就地监管。考虑乡村项目资金点多面广,而区财政局评审中心业务人员人数有限,零陵区将10万元以下的乡镇项目设工程预决算审核权限下放,由财政所根据有关规定进行项目评审,充分发挥财政所贴近基层,就近就地监管的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