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财政力助精准扶贫
为有效整合各方资源,提高扶贫开发精准度,永州市各级财政按照《永州市实施精准扶贫五年规划(2014-2018年)》的总体部署,切实履行财政职能,推进实施精准扶贫。
一是稳定增加扶贫资金投入。按照中央和省、市确定的扶贫开发任务要求,全市各级财政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稳定增加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市本级财政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每年预算安排财政扶贫配套资金及有关工作经费170万元;各县区财政也设法增加扶贫资金投入,基本上做到每年投入的财政扶贫资金增长速度不低于当地国民经济增长速度;同时,各县区、管理区按照2014年识别的贫困人口7-10元的补助标准,切实保障扶贫工作经费。
二是有效整合各类扶贫资金。一方面,积极积极争取上级的对口项目资金,将部门争取的资金优先安排到贫困村,将对口帮扶资金全部投入全市441个重点村的项目。今年以来,全市已争取到位上级财政扶贫资金1.5亿以上,切实保障了全市扶贫开发工作的资金需要。另一方面,大力整合本级财政相关专项资金,最大限度将行业和社会资金实现有效整合,发挥最大效益。今年以来,市本级财政整合相关资金430万元,用于43个市级领导联系贫困村的帮扶工作。
三是创新财税金融扶贫模式。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制定的支持扶贫开发的有关财税金融政策,大力协调涉农企业、贫困农户与信贷金融部门的关系,探索信用、联保、担保等多种小额扶贫贴息贷款,加大财政贴息力度,用财政贴息资金带动更多的金融资金投入扶贫开发。积极探索扶贫资金与信贷资金配套使用办法,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撬动金融、企业、社会资金参与扶贫开发,构建扶贫办牵头,金融办、财政、税收等部门积极参与配合的金融扶贫工作模式,不断增强扶贫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