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本级科学谋定2016年预算编制
日前,为进一步规范市本级预算编制,永州市财政局召开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谋划部署2016年市本级政府综合财政和部门预算编制工作,该局在往年经验的基础上,立足实际、多项硬招确保永州市本级2016年预算编制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预算编制坚持四个原则。一是依法依规。预算编制严守新《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体现中央、省里全面深化财税体制和市委、市政府总体工作部署要求。主动接受人大、审计对预算审查监督,推进预算信息公开。二是预算全覆盖。政府综合财政预算涵盖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现预算编制全覆盖。三是勤俭节约。预算编制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反对铺张浪费的一系列规定和要求。从严按制一般性支出、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原则上只减不增。四是讲求绩效。预算编制强调绩效管理理念,增强支出绩效意识,强化支出责任,将绩效管理贯穿整个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全过程。大力推进绩效考评工作,将绩效考评结果与预算编制相结合,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深化改革全面科学编制。一方面,深化综合财政预算编制改革,全面反映政府收支活动。科学测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收支规模,合理安排收支项目;基金预算按照先收后支、量入为出和专款专用原则,科学编制政府性基金预算;继续将失业保险等七项社保基金纳入预算编制,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科学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科学编制市直国有资金经营预算。另一方面,全面编制部门预算,进一步提高编制质量。实行全口径财政预算管理,市直各部门单位所有收入全部纳入综合财政预算和部门预算编制范畴;细化部门预算编制项目,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款”级细化到具体支出用途,项目支出要按功能细化到具体单位和具体项目;扩展部门预算编制范畴,各部门预算单位细化预算编制的同时,还需编报本部门单位“三公”经费安排情况;编制政府采购预算,2016年各部门单位必须按照要求的格式和口径据实编制采购预算,并对外公开采购结果明细情况。
项目编制讲求绩效管理。根据规范整合财政专项资金要求,结合部门(单位)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对2016年预算安排的项目全面清理和排序。对项目资金和部门整体支出进行预算绩效管理,加强项目支出预算编报程序管理和项目评审论证、绩效考评工作,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上年度项目资金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本年度编制项目支出预算的重要依据,往后上一年度的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预算编制的重要依据,切实提高项目支出预算编制的计划性、科学性和规范性。
预算编制信息全公开。2016年永州市本级将继续根据新《预算法》及《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本级财政预算管理的实施意见》(永政预﹝2015﹞5号)文件精神,除涉密信息外,将通过政府门户网和部门门户网站等形式,全面公开市本级综合财政预算和决算、市直单位部门预算和决算、“三公”经费预算和决算,广泛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