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远县:“四措并举”掀起就业创业新热潮
今年来,宁远县通过广辟就业渠道,从政策帮扶入手,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全面落实各项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全县就业创业工作取得实效。今年以来,全县城镇新增就业5726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7012人,失业人员再就业2113人(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706人);全县在册登记的市场主体总数达到11424户,其中企业总户数1401户、个体企业总户数10023户。截至目前,全县新增市场主体2590户,带动就业9600余人。
一是坚持高位推动。成立了高规格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任顾问,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人社、财政、经信、商务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能分工,明确专人负责,切实履行职责,形成部门联动,共同扶持就业创业的协调机制。
二是完善扶持机制。及时制定《宁远县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宁远县推进就业优先的实施意见》和《“三证合一”实施方案》等文件,从土地使用、信贷支持、用工培训、子女上学、社会保障等方面实施政策倾斜,鼓励、支持在外人员和打工人员回乡创业。
三是落实优惠政策。在税费优惠方面,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对返乡创新创业人员实施的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近三年累计减轻企业税赋5100余万元。进一步清理和规范涉及创业的行政审批收费项目,县级收取的各类综合性规费和服务性收费原则上按最低限额收取,减轻各项收费870余万元。在企业就业方面,通过给予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培训补贴、税收优惠等优惠政策,着力提高企业招聘高校毕业生的积极性。在自主创业方面,宁远县免费为高校毕业生开展和办理求职登记、职业培训、职业指导、档案托管等服务,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
四是加大财政扶持。整合财政资金3082万元,支持48家返乡创新企业发展项目63个;加大职业培训和创业培训支持力度,投入资金902万元,培训返乡农民工2930人,实现创业2332人;加快返乡创新创业企业融资体系建设,成立农业信用担保公司宁远办事处,由财政对返乡创业企业提供信用担保,帮助11家企业从银行贷款1.41亿元;认真落实小额担保贴息贷款政策,向返乡农民工发放贷款9800万元,财政贴息110余万元,1360余人成功实现自主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