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远财政:“十二五”时期财政改革发展结硕果
一、注重依法治税,财政收入实现了稳步增长。财政部门主动应对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经济下行压力增大、政策性减税、财源基础薄弱等风险和挑战,瞄准收入目标,强化依法治税,千方百计培植财源,全力以赴强化征管,通过挖掘增收潜力、支持项目建设、加强部门协作、推行稳收保全措施、完善财税征管网络、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纳税氛围及狠抓重点项目建设等措施,实现了财政收入稳步增长。2015年,全县财政收入完成11.8203亿元,比2010年增长2.19倍,年均增长达26.1%;税收收入完成8.8898亿元,比2010年增长2.36倍,年均增长达27.4 %,税收占比75.2%,比2010年提高3.6个百分点。财政收入占GDP比重9.7%,比2010提高3.8个百分点。
二、注重结构优化,有力保障了民生民本支出。按照公共财政要求,不断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加大法定支出、重点支出的结构调整力度,增加对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水利、环保、交通等社会事业的投入,财政资金向民生倾斜、向基层倾斜、向弱势群体倾斜,努力实现财政公共服务均等化。“十二五”期间,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累计达136.1亿元,其中:民生支出累计达104.9亿元,占财政总支出的77%。全县累计投入教育事业29.1亿元,重点支持完善义务教育保障机制,建立完善助学体系,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累计投入社会保障事业19.7亿元,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提高社会救助保障标准,支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提高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累计投入“三农”21.3亿元,重点支持农村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农村发展基础;累计投入医疗卫生事业17.3亿元,进一步深化医疗卫生制度改革,健全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支持重大疾病防控体系建设,改善医疗卫生条件;累计投入住房保障建设资金5.3亿元,推进廉租房、公租房、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累计投入文化体育事业2.85亿元,支持文化馆、图书馆免费开放,加快广播电视“村村通”、公益电影放映等重点工程,加快社区文化室等基层文化场所及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累计投入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资金6.85亿元,用于城乡环境治理、“绿色宁远”和新农村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厂和城市垃圾填埋场建设,加强促进环境质量改善;累计投入公共安全资金5.51亿元,开展弱势群体法律援助、化解信访突出问题,支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宁远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注重深化改革,进一步完善了财政管理体制。一是深化预算管理体制改革。科学编制部门预算,采用综合预算、零基预算、定员定额预算等方法,增强预算的透明度和约束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和完善部门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实现经费保障全面覆盖,有力地促进了单位职能职责的明晰、调整和政府行政效能的提升。积极推进政府预算信息公开,按“边推边试,先易后难”的原则,统筹安排,着力打造“阳光财政”,2015年除涉密信息外,全县的政府预决算、预算单位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已向社会全面公开。二是扎实推进国库管理制度改革。2011年全面完成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转轨工作,2012年国库集中收付改革覆盖县直所有预算单位和所有财政资金,2014年公务卡改革覆盖县直所有预算单位,在工商银行和建设银行完成了电子化支付改革,初步建立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2015年开展乡镇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三是全面深化非税收入征缴管理改革。推进“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政府统筹”的非税收入征缴管理模式,建立建设项目税费统征平台,健全执收考核和成本补偿机制,有力地促进了非税收入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四是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认真落实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完善村级组织经费保障机制,切实提高基层干部待遇,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进一步强化“乡财县管”,实行乡镇财政综合预算,加强收入管理和支出审核。规范“村账乡代管”,完善和落实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开展“三资”管理改革;加强惠农补贴发放管理工作,“一卡通”扩容提质,开通短信告知平台,创新公示形式。加强标准化财政所建设,全县20个乡镇(街道办)财政所全部成功创建省厅标准化财政所。五是积极推进政府性债务管理改革。严控债务规模,将政府性债务纳入预算管理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全县政府性债务始终控制在40%以下,风险级次位于省厅“绿色安全”范围之内。创新政府融资方式,将城南生态文化新城纳入PPP试点。设立农业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协助置换不良资产,支持组建宁远农商行。六是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对所有专项资金全部纳入绩效目标管理,选择部分重点民生资金进行绩效目标跟踪管理,引入第三方对部分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评价,将评价结果作为调整支出结构、科学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
四、注重财政监督,有力提升了资金使用效率。一是抓好国有资产管理。启动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了国有资产的信息化动态化监管。二是加强财政投资评审。着力加强建设项目预决算审核监督,“十二五”期间,累计评审财政投资的4297个工程项目预、决算,送审金额93.45亿元,核减金额15.66亿元,审减率达16.76%。三是着力推进政府采购监管。制定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评价考评办法,强化政府采购服务质量监管,“十二五”期间,政府采购1459宗,采购预算4.86亿元,实际采购4.07亿元,节约资金0.79亿元、节支率达16.25%。四是加强财政监督检查。积极开展“小金库”治理和财务大检查,对存在问题的62个行政事业单位和工程指挥部提出了处理处罚意见,有力地规范了财务管理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