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财政:四措并举大力推动创新创业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6年07月13日 00:00 【字体:
  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永州市通过采取政策扶持等措施,积极推动创新创业工作。 

  一是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将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贷款最高额度统一调整为10万元,贷款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的,由财政给予最长两年的贴息。对返乡农民工创办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可给予最高2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给予贷款基准利率50%和最长两年的财政贴息。  

  二是加强创新创业平台建设。扎实推进"135"工程建设,全面或超额完成任务的,按规定予以表彰奖励;积极争创省级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基地、重点创新创业园区、创业孵化基地、中小微企业创业基地、众创空间及"双百资助工程"企业,创建成功的由市财政给予一定奖励;加大企业创新载体建设力度,新获批国家、省级研发平台的,由受益财政分别给予适当奖励。 

  三是大力实施品牌战略。对获得国家级驰名商标、省级著名商标或名牌产品、国家地理标志商标、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中国质量奖、省长质量奖的企业或产品,按相关文件予以奖励,并逐步加大奖励扶持力度。发挥好市长质量奖的作用,引领更多企业积极提品质、创品牌。 

  四是大力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对获得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励,被认定批准为国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单位、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通过科技部认定或复审列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新获国家发明专利的小型、微型企业,分别按市委、市政府已出台的文件规定予以奖励;新获国家发明专利的大中型企业和参加国家、省创新创业大赛的获奖企业,亦给予适当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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