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远县:加大三农投入 推进城乡统筹发展
一是落实惠农政策,促进农民增收。“十二”期间,通过“一卡通”发放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等48项131314万元,补贴农户67.25万户,有效促进了农民直接增收。积极开展农业保险工作,五年来,财政总保费投入9381万元,县级财政补贴906万元,兑现理赔资金5654万元,受益农户5.68万户,综合理赔率60.27%;水稻保险承保率达96.8%;油菜保险承保率达97.6%;能繁母猪、公益林实现应保尽保,农业抗风险能力得到切实增强。
二是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五年来,共投入资金24113万元,用于“乡村风貌”改造和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投入资金16677万元,完成219个村农村通畅公路520公里,危桥改造39座,支持农村道路建设;投入资金2865万元,支持小农水建设;投入资金19590万元,用于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中小河流治理;投入资金2335万元,完成6处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投入资金12163万元,支持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投入资金5820万元,用于土地整理;投入产粮大县奖励资金6483万元和粮食危仓老库365万元支持我县粮食生产和流通; 投入石漠化治理资金1980万元、重金属污染治理资金5850万元、农村沼气建设资金795万元、工业治污资金510万元用于农村污染治理;投入1085万元支持乡镇农贸市场建设,进一步改善了农村消费环境,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投入12219万元。
三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支持发展现代农业。五年来,整合支农资金17500万元,带动社会投入63200万元,支持壮大烤烟和油茶等产业,加快农业产业化经营步伐,推进现代农业发展。2016成立了“农建投”投融资平台,积极开展以村集体经济股份制为主要内容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和农村宅基地入市改革,充分激发农村发展活力,加快推动农业转型升级。
四是支持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积极落实保障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村均保障金额由2010年4万元提高到2015年的8万元。不断提高村干部补助标准,村支书和村主任一肩挑、村支书、村主任、村会计和计生专干、其他村干部每人每年补助标准由2010年的7680元、5160元、4560元、4200元、3600元分别提高到2015年的9960元、8160元、7320元、6480元、58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