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远县:落实农村教师支持计划 提升农村教师幸福从教指数
为认真落实农村教师支持计划,减少城乡差距,吸引优秀人才到农村学校任教,逐步建立“越往基层、越是艰苦,地位待遇越高”的激励机制,逐步形成“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良好局面,造就一支数量足够、结构合理、师德高尚、素质优良、甘于奉献、扎根乡村的教师队伍,该县结合实际,出台了《宁远县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6-2020年)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包括了支持乡村教师建设的一系列措施,其中最让乡村教师关注的是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的措施。该细则明确:“全面落实乡镇工作人员津贴补贴政策,乡镇及以下学校在职在岗教师(含支教教师)一律纳入乡镇工作补贴实施范围,发放乡镇工作补贴。乡镇工作补贴不得冲抵原已享受的绩效工资中农村学校教师补贴和农村教师人才津贴。从2016年开始,乡村教师(含支教教师)每人每月生活补助要达到1000元以上。实行乡村教师班主任补助制度,补助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500元。”“继续农村学校教职工周转宿舍建设工程。乡镇规模较大的片区小学,中心小学和初中学校配建适量的教师周转宿舍,并加强管理,保证周转,满足在职教师住校工作需要。”“落实乡村教师定期免费体检制度,每两年公费体检不少于1次(高级职称教师每年1次)。”
通过一系列措施,大大提高了农村教师待遇,激发了广大教师坚守农村教育的激情,提升了农村教师幸福从教的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