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远县:财政投资评审“四个注重”挤掉水分6.1亿元
2016年,宁远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持以服务财政预算管理科学化和精细化为主线,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优质高效地完成了政府投资预结算评审任务,有效遏制了政府投资领域中的高估冒算,促进了政府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有效性。全年共完成财政性投资评审预(结)算项目1810个,送审金额36.27亿元,审定金额30.17亿元,净审减6.1亿元,审减率达16.8%,为全县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设发挥了重要的保驾护航作用。
注重制度落实。始终按照“工作规范,制度先行”的思路,积极推进“用制度规范评审程序,用制度约束评审行为,用制度保障评审质量”的规范化工作机制,逐步建立起责权分明、层级有序、分工协作、务实高效的制度体系,为评审工作有序开展提供了强力的制度保障
注重规范评审。一是对项目审查实行三级复审制,做到事前早介入,事中进行跟踪,事后规范化,提高评审结论严谨性和科学性,保证评审质量;二是不固定项目评审人员,在预算、结算、隐蔽工程核查、项目竣工验收等环节不确定同一人评审;三是凡是下施工单位验收、验槽必须是2个人以上,现场验收记录当时制作,并有各方签字确认。
注重关口前移。对重大城建项目、民生项目进行全过程跟踪管理,评审工作根据新情况、新问题,前移评审关口,坚持早介入、早跟踪,对项目单位在项目准备、设计、建设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不定期的到施工现场进行勘测、拍照、取证,掌握第一手资料。
注重队伍建设。不断强化业务学习,通过聘请专家授课、业务熟练同志传帮带、网络系统学习、业务技能考试等方式,提升评审人员实践工作能力;强化廉政教育和作风建设,坚持廉政保证金制度,大力推进作风建设,确保评审人员始终保持一种敬业、廉洁、务实的精神风貌,塑造了财政投资评审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