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陵财政:破解项目监管难题 扶贫资金管理执新规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7年04月01日 00:00 【字体:

  目前,国家明确扶贫发展资金实行县级报账制,零陵区由于财政扶贫项目资金较小,分配较分散,乡镇财政所参与程度不够,因此问题较多。 

  一是资金分配太分散,县级财政无力全程监管。以零陵区2015年度财政扶贫资金为例:当年上级共下达资金304万元,涉及乡镇办事处13个,分配项目数77个,平均每个项目不到4万元。由于项目地点分散,区扶贫办和财政局农财股人员较少,大多数项目只在申报时去看了一下,对项目实施无法全程监管。 

  二是扶贫资金没有纳入村级管理,风险较大。由于项目金额较小,基本上由村委会组织实施,大部分村委会将扶贫资金与其他涉农资金整合使用,统筹用于实施一个村级公益事业项目。根据上级政策要求不允许将扶贫资金拨至乡镇财政所,扶贫办只得将资金支付到村干部的个人账号,再由村干部转拨给项目承包人。因村委会干部变动频繁,资金风险也较大。 

  针对存在的问题,区财政局以贯彻落实财政部新发布的《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8号)为契机,从今年3月起创新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方式,反响较好。 

  一是下沉监管职责。将5万元以下的小额资金全部下放到各乡镇财政所管理,5-10万元的资金项目由区财政局会同扶贫办验收,10万元以上的由区财政局投资评审管理中心评审。将小额财政扶贫资金下放财政所管理,便于村委会就近报账;财政所对村委会情况熟悉,便于监管,可大大减少区级监管压力。 

    二是将扶贫资金统一纳入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范围,村级财务核算,保障村级财务的完整性,有效防范了资金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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