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远县:强化资金管理 保障脱贫攻坚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7年06月06日 00:00 【字体:

  宁远县坚持把扶贫资金整合使用管理作为脱贫攻坚的第一保障,采取有效措施,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实的财力支持 

  一、强化领导,周密组织。始终把扶贫资金整合使用管理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和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发改、财政、扶贫、农业等18个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高规格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全县财政涉农整合资金使用管理工作。县委书记、县长、常务副县长多次组织召开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和现场办公会,专题研究资金整合使用管理工作,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形成了上下贯通、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相互支持配合的组织管理和责任体系。制定出台2017年扶贫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对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责任、奖惩措施等做出具体的规定。同时,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支持保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硬化措施,狠抓落实。围绕“三个坚持”,紧紧抓住扶贫资金整合使用管理工作的关键环节,推动工作落实落地。一方面,坚持精准核实,科学定盘。按照“村级申报,县乡核实,指标到村,乡村实施、部门指导、县级监督”的运作方式,抽调50多名工作人员集中一个月时间,对全县119个贫困村进行第二轮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扶贫项目逐一现场核实认定,涉及10大类3228个项目。在资金和项目安排上突出“五优先、五兼顾”:即:优先保脱贫标准所需,兼顾提升工程;优先保贫困村,兼顾非贫困村;优先保申报核实项目,兼顾需求增加项目;优先保先行建设项目,兼顾后续开工项目;优先下达村项目实施,兼顾行业部门组织实施。坚持“三个不予”,即:未通过群众讨论的项目不予入库、未入项目库的项目不予评审、未经评审和县扶贫领导小组审批的项目不予申报。另一方面,坚持全盘整合,不留死角探索建立“多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涉农项目资金整合机制,通过畅通渠道、打捆使用、集中投放,发挥财政资金乘数效应,2017年通过“政府性融资平台+”的模式,撬动金融资本投入扶贫领域,计划整合扶贫资金26.07亿元(中央、省和县级财政整合资金4.68亿元、农建投融资扶贫6亿元、城建投10.3985亿元、旅建投投资扶贫5亿元)。在资金使用方面,建立统一项目库,统一管理、捆绑使用,集中连片规划推进,杜绝把扶贫资金当作“万金油”、“唐僧肉”、“胡椒面”,促进涉农资金整体效益发挥。 

  三、量化支出,及时拨付。一方面,让扶贫资金用得好。严格执行财政扶贫投入增长机制,通过压缩三公经费、盘活存量资金等方法,优先安排扶贫资金用于社会保障兜底、易地扶贫搬迁、产业扶贫等项目,确保各项扶贫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截止目前,今年整合到位的扶贫资金已使用1.435亿元,使用率为66.5%。危房改造、小额贷款贴息等项目正在核实,预计6月底可以拨付使用。另一方面,让扶贫资金管得住。采取“县设专户、乡建专帐,封闭运行,县级报帐、财政决算、专项审计”的模式,严格规范扶贫资金拨付流程,在资金运行上严格遵守“三专”的要求,即“专户储存、专人管理、专帐核算”,由县财政局开设专户统一存储,县财政明确专人负责财政扶贫资金的管理工作,项目实施统一实行县级报帐制,乡镇建立完整的项目辅助台帐,同时接受审计。 

  四、固化制度,加强监管。重点做好规范化建设文章。一是加强制度建设,确保管理规范。出台了《关于推进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实施意见》、《涉农资金整合使用管理办法》、《宁远县“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意见》、《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扶贫特惠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和政府采购管理的实施意见》、《征地拆迁安置工作职责及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等一整套政策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有制可查。围绕“精准滴灌”细化扶贫资金预算管理,将各行业用于扶贫开发专项资金单列,细化到每一个贫困村、每一个贫困户。二是加强公开公示,确保阳光运行。设立“互联网+监督”惠民项目(资金)公示平台,将所有乡镇(街道)和相关县直单位惠民项目实施情况、惠民资金拨付使用发放情况上网公开。全县扶贫项目及扶贫资金、整合资金、使用进度情况接受纪委审查,公示平台全面公开、定期更新。三是加强联合监管,确保资金安全。建立部门、乡镇(街道)、贫困村、驻村工作队“四方监管”机制,资金安排、项目实施、项目验收等环节全程参与监管。监察、审计、财政联合开展审计监督,采取“四定”制度(实行定人、定责、定任务、定奖惩),确保资金和项目安全。同时,积极探索引入第三方独立监督,引导贫困人口主动参与,构建多元化资金监管机制。 

  五、实化责任,从严追责。坚持“严”字当头,“实”字托底,不放宽条件、不放松要求、不放过问题。立起扶贫资金严管严查的带电“高压线”,切实加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扶贫领域中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016年,在全县全面开展了“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共核查惠民资金项目11765个,清理检查纠正低保623户,追缴违纪资金809.68万元,给予党政纪处分86人,免职、停职16人,移送司法3人。今年2月以来,启动以“干部作风大调查、问题线索大搜集、案件问题大查处”为主要内容的“春雷行动”,为打赢脱贫攻坚战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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