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永:三举措规范惠农补贴资金发放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7年11月27日 00:00 【字体:

  为切实维护和保障农民群众尤其是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今年,江永县制定下发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惠农补贴“一卡通”发放管理工作的实施细则》,对惠农补贴资金发放的责任主体、发放纪律、责任追究等方面作了明确要求,保证了该县惠农补贴资金及时、安全、高效发放。

  一是明确责任主体。县财政局是惠农补贴资金管理和发放的责任主体,负责农补贴资金下达、管理、发放和财务核算。县农商行等商业银行是惠农补贴资金打卡发放的责任主体,负责将一卡一折升级为两卡两折,即湖南省惠农补贴明白卡(折)和湖南省扶贫补贴明白卡(折);负责在卡(折)上准确打印惠农补贴资金项目摘要和金额,摘要由2个字扩展到4个字以上或补贴项目全称;负责免费对每笔补贴资金发放业务提供即时短信通知。县扶贫、民政、人社、教育、农业、住建等涉农职能部门以及乡镇政府按照各自职责分工,配合做好信息采集、录入汇总、卡折升级、摘要扩展、账号录入、卡折发放、补贴发放、公开公示等方面的工作。

  二是严格发放纪律。在惠农补贴发放过程中,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严格遵守“五个严禁”和“四个不准”,即严禁以各种理由扣押农民个人“一卡通”存折;严禁改变补贴资金的使用方向;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补贴资金;严禁用补贴资金抵扣农民应交的各项费用;严禁滞留资金,拖延补贴兑现的时间。不准虚报冒领;不准暗箱操作;不准降低标准;不准以“一事一议”或公益性实业等名义坐支补贴资金。

  三是强化责任追究。县财政会同监察、审计和相关主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各类惠农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开展联合监督检查和审计。对监督检查中发现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进行严肃处理,追究当事人和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将依照法律程序移交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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