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永:“四强化”严控“三公经费”显成效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7年11月29日 00:00 【字体:

  今年以来,江永县继续把严控“三公经费”作为加强财政管理的重要一环,多措并举不断加大管控力度,有效节约了行政成本。据统计,前三个季度,全县“三公”经费共发生费用1609.60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了6%。

  一是强化预算控制。所有预算单位 “三公”经费预算数必须明显低于上年执行数,所编预算由预算单位签章、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经县财政审定后一律不再更改,原则上2017年实际发生数不得突破预算数。若2017年实际发生数高于预算数,县财政则将该单位纳入“三公经费”检查重点单位。

  二是强化信息公开。要求所有预算单位在本单位政务公开栏、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同时必须以相同方式每季度至少公开一次“三公经费”开支情况,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监督。

  三是强化动态监控。要求各单位在每月终了后六日内上报上月及累计“三公经费”开支情况,对“三公”经费支出同比增长或单项“三公”支出占商品和服务支出比重超过15%的单位进行通报提示,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

  四是强化监督检查。县财政局协同县纪委、审计等有关部门不定期对各单位“三公”经费开支情况进行抽样检查,发现问题,严格按照财政法规处罚。


江永:“四强化”严控“三公经费”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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