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财政打造“八零”服务品牌
1.执行政策零折扣。坚持依法依规办事,不折不扣的执行中央、省、市、县有关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政策和规定,严格落实东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安县贯彻落实<永州市人民政府提升执行力十条规定>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发〔2018〕1号)精神,不作变通、不搞选择、不打折扣。
2.生产经营零干扰。一是坚决执行“相对封闭式管理制度”,遵守实体经济企业特别是园区工业企业实行相对封闭式管理的规定,除环保、安全生产、消防和食品药品安全等涉及生产、生活安全的事项外,严格执行“每月1-20日企业宁静日”制度。二是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和同城一家一次检查制度。三是执行检查报备制度,检查前统一报县优化办,经主管县级领导同意后,由县优化办统一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3.财政服务零距离。一是树立服务意识。全县财政系统特别是执法部门要树立起以“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为己任”的责任意识。二是建立局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对口股室(部门)重点服务的帮扶制度,对企业和重点项目实行零距离服务。三是坚持推行“一线工作法”,做到“课题在一线调研、情况在一线掌握、民意在一线收集、矛盾在一线化解、问题在一线解决、审批在一线办理、工作在一线落实、成效在一线体现、形象在一线树立”,切实为企业(项目)排忧解难。
4、受理投诉“零延误”。在东安政府网上主动公开财政各项办事程序、服务内容、工作标准、监督电话、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预约服务制等制度,坚决杜绝办事受理过程中的推诿扯皮现象或索拿卡要报等行为。
5.处理问题零缺位。一是凡企业设立、重点项目建设、实体经济生产经营申报审批事项,凡涉及财政窗口的要耐心细致接待,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对审批事项予以并联办、一次办、立马办。二是有关企业的诉求、举报投诉,属财政部门受理的要优先受理,立即协调处理或组织调查核实,5个工作日内办结或答复。三是凡重点项目建设施工、企业技改扩能需要财政部门服务的,要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协助处理。
6、办理业务“零差错”。一是建立财政业务办理服务质量跟踪调查机制,对重大项目报批、结算、验收、拨付等业务,指定专人定期与相关部门单位加强沟通联络,及时跟踪项目进展情况,提前介入、为重点项目开展工作提供服务指导。二是凡能通过网络共享、数据对接提供的信息材料,不得要求业主重复提交;凡是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不得要求其他单位重复提供。三是财政资金拨付按县委常委会议通过的《东安县财政资金拨付管理办法》的规定[东财办(2018)22号文件]执行,不得有一丝差错。
7、办理批件“零积压”。一是对上级财政部门的文件及县委、县政府领导的批示,坚持严格按公文处理要求及领导指示精神在规定期限内办结完毕,凡出现不可抗力因素等特殊情形的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向领导汇报衔接,变更办结期限。二是完善“并联审批”模式,对涉及两个以上股室(部门)办理的重大审批事项,要通过联合审批或材料会签方式实行同步审批,不让办事群众多跑路,实现“一次办好”,一次就行!让“数据多跑网路、群众少跑马路”,杜绝超期办件行为发生。
8、财政效能“零投诉”。一是全面加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对上级有具体统一规定的、严格依据上级规定的标准执行,对上级没有具体细致规定或标准的,结合实际进行标准化设置,通过对标、促进规范化。二是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国库管理,债务管理以党建管理等各方面的制度,实现财政各领域工作都要用制度来约束和规范行为,最大限度减少外界因素干扰。三是进一步完善各项程序,对包含每一笔资金的拨付、每一项决策的制定等都要严格按相关程序、流程和权限办理,不得随意超越。四是按照“一次就好”的办事要求打造“一体化”审批程序,优化审批机制,提高审批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