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财政“三保障”支持项目建设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8年08月03日 00:00 【字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产业项目建设年”活动部署,大力实施“五个100”和“五个10”工程,东安财政坚持“三措并举”,把省“创新引领开放崛起”、市“开放兴市产业强市”战略落实到具体项目上,保障支持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一、保障项目建设运行有序

  一是突出推进保障。在年度预算编制执行中,紧紧围绕全县重大项目建设来谋划,重点与产业项目建设“五个100”和“五个10”工程、脱贫攻坚计划,以及政府投资项目、城建投资项目紧密结合,着力保障推进改革发展、保障民生改善、保障重大项目、保障决策落实、保障政策兑现、保障风险管控。

  二是突出运行保障。紧盯国家政策动向和投资方向,减税降费、地方政府债务管控等政策影响,及时研判,开源节流,挖潜增支。全面梳理国家和省对东安转移支付情况,研究对接国家和省政策支持,特别在重大项目建设、重大政策落实、重点区域发展等方面着力,努力争取中央和省转移支付支持。

  三是突出分类保障。对于竞争性领域投资项目,注重采取贷款贴息、基金投入等市场化模式,坚持政府投入引导作用和市场机制调节作用“两个作用”同发挥。对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投资项目,积极稳妥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推行向社会购买服务等市场化模式。进一步研究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2017年以来,已盘活存量资金8000余万元,有力支持了重点项目。

  二、保障资金风险管控有效

  一是防范预算执行风险。在保证财政资金安全和使用效益前提下,加快财政支出进度,确保项目资金应支尽支。对中民筑友等10个重大产业项目和科技创新项目突出加快推进;对霞栖(东安农业上市企业)等4个农业项目及全域旅游、特色小镇等第三产业项目突出按时间节点全面推进;对“六大战役”项目突出协调推进,进一步规范资金使用台账,确保资金尽快实现实际使用,预算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

  二是防范预算绩效风险。严格执行财政支出政策,凡制定涉及财政支出的政策、确定重大支出项目,坚持先行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评估,提前分析评估项目实施方案、绩效目标是否科学合理合规;跨年度项目则对项目整个实施周期进行分年度测算资金需求,确保财政可承受、发展可持续、风险可管控、项目可落地。

  三是防范债务管控风险。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防范债务工作一系列会议精神和《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控政府性债务增长切实防范债务风险的若干意见》(湘发[2018]5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的通知》(湘财债管[2018]11号)要求,着力提高政治站位,全面梳理全县债务情况;严控违规举债,防止新增债务;积极筹措资金,及时偿还债务;认真梳理项目,严控投资规模;坚持节约控支出,想尽办法拓财源,确保资金链不断、项目不停工、债务可管控。

  三、保障政策、资金、经费支持落地

  一是抓财税支持政策保障。充分运用财政扶持和税收优惠政策,发挥财政政策杠杆效应和资金的引导作用,深化财税金融互动,积极推进银企合作,加大重点项目和骨干企业的放贷力度,帮助项目和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落实好今年银企洽谈会各项贷款,力争新增贷款突破15亿元,重点保障经济效益好、财政贡献率高、发展后劲强的企业,在项目申报和资金支持上给予优先考虑。着力创新投融资体系,重点做好脱贫攻坚、保障性住房、城区学位建设等项目的融资工作。

  二是抓专项资金保障。完善招商引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切实用好招商引资专项经费,支持全县招商引资活动。规范经费开支渠道,提高经费保障水平,国内招商,赴境外招商,公务接待、商务接待、外宾接待等坚持按国家、省、市、县有关规定执行。

  三是抓日常经费保障。严格按新出台的《东安县重点建设项目工程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要求严格锁定项目,明确负担范围;坚持经费标准,精准支持项目;兼顾公平效益,全面统筹使用;接受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同时根据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中经常发生加班的现实情况,参照《东安县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和《东安县财政局关于明确公务接待工作餐开支标准和因公出差伙食费补助标准等有关事项的(试行)通知》中伙食补助费标准予以保障,在公用经费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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