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财政“四聚焦四抓” 扎牢扶贫资金监管篱笆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8年08月16日 00:00 【字体:

  今年以来,东安县通过“四聚焦四抓”,扎牢扶贫资金监管篱笆,确保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一、聚焦护航,抓扶贫制度

  一是抓制度的制定。相继出台了《东安县扶贫工作培训制度》《东安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办法》《东安县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管理办法》《东安县涉农整合资金管理办法》《东安县脱贫攻坚提质增效实施办法》《东安县财政扶贫工作领导小组资金保障办公室工作职责》《东安县精准扶贫驻村工作队员选拨办法》等,建立健全了政府领导和行业部门管理目标责任、考核及责任追究制度,强化扶贫资金监督管理,实行财政扶贫资金“专户、专人、专账”一体化模式,织密制度笼子。二是抓制度的执行。充分运用专项检查、随机抽查和重点巡察等方式 ,切实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确保执行到位。

  二、聚焦导向,抓项目把关

  突出项目把关的导向作用,进一步强化项目管理,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一是严把项目建库关,完善全县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全县项目库共登记各类项目356个,预期投入资金1.533亿元,把产业扶贫、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社会保障、扶贫搬迁、生态保护等项目纳入项目库建立范围,实现扶贫项目资源共享。二是严把项目审核关。财政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认真审查项目立项的相关资料,实地察看项目前期准备情况,加强扶贫项目的论证。三是严把项目实施关。突出按计划和要求实施,不得擅自调整和变更,如确需变更,需以书面形式报批。四是严把项目验收关。项目验收由乡镇分管领导、扶贫办、财政所、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站所、村委会代表组成验收组,对项目进行据实验收。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和所属主管部门组成联合验收小组对完工项目进行复检核查,对核查不合格的项目责令限期整改,规定期限内未整改到位的项目予以取消或调整项目实施。五是严把公告公示关。公告公示表及合同在贫困村村务公开栏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确保扶贫项目在“阳光”下运行,全过程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三、聚焦及时,抓资金拨付

  一是严格执行扶贫资金拨付制度。县财政收到上级下达或拨付的财政扶贫资金,及时将资金指标下达到县扶贫办,由县扶贫办分配计划下达并迅速拨付到项目,并要求项目实施单位按工程进度及时支付,减少资金滞留时间,既保障了项目顺利推进又压缩了风险空间。二是对验收合格项目,按年初扶贫预算资金预算安排,及时拨付工程款,确保财政扶贫专项资金支出进度、支出成效,严防资金沉淀。三是抓支出调度。加强对财政扶贫资金预算执行调度分析,精准依靠扶贫项目库,做好资金项目对接,加快扶贫项目实施进度,加快资金支付进度,杜绝“钱等项目”现象出现,提高财政扶贫资金支出进度。四是建立扶贫资金支出进度月报告和季督查制度,定期进行督查和通报。

  四、聚焦保障,抓监督问责

  一是突出精准监管。进一步明确部门主体责任,业务主管部门对本部门扶贫项目工程进度、质量和资金使用安全性进行监管,避免出现部门资金整合后资金项目无人监管、推脱责任的局面。二是突出协同全程监管。由财政局协同县纪委、监察委、审计局、扶贫办对项目资金的使用进行适时动态过程监管和专项检查,做到项目资金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踪到哪里,提高精准监管能力。三是严格监督问责。严格执行扶贫资金违规使用责任追究制度,对项目实施主体违反有关规定,造成重复建设、经济损失的,停止资金拨付、调整项目实施计划,依法追究项目实施主体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责任。对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项目专项资金的从严惩处、严肃问责,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确保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使用安全规范高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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