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财政“四查”护航低保资金发放
为规范城乡低保资金管理,东安县财政局协同县民政局在健全低保资金财政专户管理制度的基础上,突出“四查”,护航低保资金发放。
一、摸底调查。认真开展低保户调查摸底工作,运用进村入户、进社区摸底,调查社情民意等方式深入了解,准确把握低保户基本信息,使符合条件的低保人员及时纳入保障,得到救助;进一步规范村(社区)听证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操作规程。
二、定期筛查。坚持定期对低保户、低保边缘户筛查,及时掌握困难家庭变化情况,依据信息化管理流程,及时录入信息管理系统,按照动态管理要求,实时更新信息资料,提高信息的精准度。
三、规范审查。对申请申报材料和申请审批程序实行规范管理,对不符合标准的对象及时停发低保补助,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实时纳入,要求不漏一人,不错一人,2018年1-6月份共发放城镇低保款408.512万元,6314户,12645人;发放农村低保款980.8858万元,20302户、45721人。
四、重点检查。每年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出台《东安县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实施方案》,落实重点检查,2018年以东民联发【2018】12号文件下发,由财政、民政联合对城乡低保专项资金开展重点监督检查,确保发挥民政兜底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