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永:“四个一批”实现政策兜底扶贫全覆盖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8年12月12日 00:00 【字体:

  近年来,江永县在推进精准扶贫进程中,通过实行“四个一批” 政策兜底扶贫,有效解决了农村中最贫困、最弱势群体的脱贫问题,确保了全县“精准脱贫,不落一人”。2017年,江永县脱贫摘帽。2018年,剩余4221331人将脱贫出列。 

  一、最低保障兜底一批。按照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逐步提高兜底对象的保障水平。2016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220元,全县认定的低保兜底对象1220人,按月人均238元的标准足额发放,月人均发放金额高出全县平均保障18元。2017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253元,经清理整顿和动态管理后认定后的低保兜底对象726人,按月人均274元给予保障,月人均发放金额高出全县平均标准21元。2018年,低保兜底对象月均发放金额达到290元以上。 

  二、特困供养兜底一批。对集中供养的五保对象,按每人每月600元发放补贴;分散供养的,按每人每月375元发放补贴。对集中供养的农村孤儿,每人每月发放1000元生活补贴;散居的,每人每月发放600元生活补贴。 

  三、临时救助兜底一批。对符合“救急难”问题条件对象应救尽救,提高低保受灾户、贫困受灾户的补助标准,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标准分别上浮30%10%,因灾倒损民房灾后恢复重建补助标准分别上浮50%30% 

  四、医疗救助兜底一批。全面落实健康扶贫政策,对患有49种大病的农村贫困户患者在县人民医院实行定点救治后,实际费用经由基本医疗保险等各类保险以及医疗救助基金等渠道支付后,剩余个人自费部分由定点医院减免50%;贫困户患者经过以上救助途径后,个人支付仍有困难的,实行政府兜底保障,实际费用报账比例达到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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