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财政:“三个强化”提高预算公开质量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9年05月31日 15:06 【字体:

  近年来,东安县财政局高度重视预算公开工作,突出“三个强化”,全面提高预算公开质量和水平。

  一、强化主体责任

  一是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原则,压实预算信息公开部门主体责任,增强主动公开意识,从“要我公开”转变到“我要公开”,推动各部门各单位按照《预算法》规定,全面、真实、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本部门预算信息和“三公”经费情况,全面提升预算透明度。二是严格执行《东安县年度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安排推进表》,细化时间节点,严格落实《东安县县本级和各预算部门预算公开责任分工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预算公开政策指导、跟踪督促、依法公开、监督检查等各项工作的牵头责任、主体责任和直接责任,夯实公开责任链。三是完善预算公开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通过组织专题培训、现场观摩讲评等方式加强信息公开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从信息公开的目的到具体操作步骤进行全面讲解,促进各预算部门、单位常态、自觉的开展预算公开工作。四是完善预算编制工作,严格按照预算编制要求和“两上两下”程序,早编、细编,编准、编实预算,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围绕预算编制的科学化和标准化,完善预算支出定额标准,增强预算执行刚性约束,发挥好预算评审作用,为预算公开工作奠定基础。

  二、强化公开规范

  一是在公开思路上,强化全县“一盘棋”的思想,统一预算公开政策、公开要求、公开口径、公开纪律。二是在公开内容上,明确公开部门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其中:财政拨款收支情况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同时公开本部门和单位职责、机构设置情况、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以及政府采购、国有资产占用、预算绩效工作等情况的说明。对“三公”经费公开,明确财政部门公开县本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决算总额、分项数额,并对增减变化情况进行说明;各部门和单位公开本部门和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决算总额、分项数额和增减变化的原因。对绩效评价信息公开,明确预算主管部门和所属单位选择几个代表部门、单位履职要求、资金量大的项目进行公开。三是在公开方式上,明确所有预算部门、单位均要在东安政府网实时公开,县直预算部门、单位同时还要通过政务公开栏等方式进行公开。

  三、强化整改落实

  一是将预算信息公开作为财政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采取线上核查和实地检查方式定期对各部门预算公开内容完整性、细化程度、及时性和公开形式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单位进行沟通,提出整改意见。二是对公开内容不完整不细化、公开部门所属单位的数量不准确、公开的程序不合规,以其半公开、虚公开等应付公开,看不清楚、看不明白等模糊公开的共性问题予以纠正,切实加强对部门预算公开的工作指导,把整改落到实处,确保归口预算单位主动、及时公开,回应社会关切。三是完善预算信息公开通报机制,将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财政运行绩效考核范围,与年度目标任务挂钩,奖优罚劣。定期或不定期在全县范围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通报,对通报后三名的单位采取约谈主要领导,督促预算单位及时、完整、有效的开展预算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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