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山财政:持之以恒增进民生福祉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必须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鼓励共同奋斗创造美好生活,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蓝山县财政按照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市、县决策部署,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增进民生福祉摆在预算安排的优先位置,集中财力保障各项民生政策落地,民生支出占比稳定在75%以上。
一是优化库款支出顺序。按照“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三保支出要求,建立先“三保”支出、后其他支出的库款保障秩序。在收支矛盾紧张的形势下,发扬勤俭节约传统,坚持过“紧日子”,严控一般性支出,腾出的资金千方百计惠企裕民,用真金白银守住政府对民生的承诺。
二是促进教育高质发展。认真落实教育经费保障政策,确保教育优先发展。落实学前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幼儿入园补助资金98万元,受助幼儿1967人次。整合安排资金1.1亿,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增加公办义务教育学位6004个,每年减轻家长负担4000万元。生均公用经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全覆盖。
三是稳步提高保障水平。2022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128元/人,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至610元/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至4600元/年,残疾人“两项补贴”提高至75元/月,农村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至9360元/年。
四是提升卫生服务水平。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财政补助标准高至84元/人,提高标准部分统筹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全年投入疫情防控相关经费4200万元。城乡居民医保各级财政补助标准提高至610元/年,财政补助18985万元支持32万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五是推动老旧小区改造。2022年争取老旧小区改造专项债券1.26亿元、专项转移支付681万元,支持政府大院住宅小区、教师村家属区等21个小区改造项目,实施生态停车位建设、绿化美化提质、水电管网整合埋地、雨污分流等系列改造工程,老旧小区转化成群众生活安全、方便、舒心、美好的现代住宅小区。2023年计划继续改造小区25个。
六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农林水投入稳定增长,优先保障从国有土地出让收入中提取资金用于农业农村事业发展,2022年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支出27474万元。制定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结对帮扶工作方案,聚焦“两不愁三保障”等问题开展了2次集中大排查,做到监测环节应纳尽纳、帮扶环节精准施策、退出环节实事求是。困难群众、稳定脱贫人口全部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或职工保险,困难群众均享受了分类参保资助政策,参保资助率100%。
七是积极支持稳岗就业。统筹安排就业专项资金2683万元,支持企业开展技能培训、发放社保补贴等,减轻企业用工负担。落实稳岗位提技能保就业十六条措施,2022年对符合条件的33家企业发放稳岗返还补贴89.60万元。落实失业保险、工伤保险阶段性降费政策,2022年全县城镇新增就业4105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47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