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条例》 非税收入管理步入规范化轨道
日前召开的全市非税收入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总结了前段非税收入征管工作情况,交流和探讨了非税收入征管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通报了全市1-8月份非税收入完成和省、市二级财政票据检查的情况。
1-8月全市共征收非税收入25.62亿元(不含国土收入,下同),较去年同期增长16.35%;其中缴入国库的行政性收费、基金、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及其他收入为14.35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4.07%;实行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性收费及其他非税收入为11.82亿元,较去年增长25%。市本级共征收非税收入12.68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6.7%;其中缴入国库的行政性收费、基金、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及其他收入为6.63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6.93%;实行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性收费及其他非税收入为6.05亿元,比去年同期下降2.42%(主要是部分事业性收费纳入预算管理)。全市非税收入征管工作呈现以下特点:
非税收入管理逐步走向规范化、科学化。自《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市的非税收入管理向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迈出了坚实的步伐。各区、县(市)非税局均做到了机构、人员落实,征管模式各具特色,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收(罚)缴分离,提高了征管效率。
非税收入的预算管理进一步强化。财务核算规范,保证了资金的安全和有效运转。
票据管理进一步细化。严格执行票据管理的规定,加大了票据检查和核销的力度,限量供应、票款同步,有效地促进了“收支两条线”管理。
非税收入网络化管理稳步推进。非税收入实行网络化管理,是我们强化征管,提高管理效率的重要举措。本着稳步推进的原则,市本级计划在2007年实现全部非税收入的网络化管理,目前部分区、县(市)按照省非税局的模式进行了试点,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稽查工作成效明显。今年出台了《长沙市非税收入稽查暂行办法》,明确了非税收入稽查的范围、内容、方式、程序及违规的处理,非税收入的稽查工作做到了有章可循。今年市本级就稽查入库非税收入近1000万元,防止了非税收入的跑、冒、滴、漏。
会议对后段非税收入征管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要全力以赴,全面完成非税收入目标任务。各区县(市)要按照今年各级财政部门下达的收入目标,客观真实地反映非税收入情况,不得弄虚作假,瞒报,虚增,空转非税收入,要确保非税收入的真实、准确、完整性。要花力气狠抓征管,坚决堵塞工作中的跑,冒、滴、漏、为我市财政收入再登新台阶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是要立足源头控管,进一步规范票据管理。尽管目前关于票据管理的规章制度已初步建立起来,不少区、县(市)也制定了相应的票据管理办法,但实际工作中仍问题不少。因此,各级非税收入管理部门仍要立足源头控管,继续加大票据管理的力度,保证制度和规定的落实。尤其要强化和规范街道、乡(镇)村两级的票据管理和使用。
三是要深化改革,加快网络化建设的进程。推进非税收入管理信息化建设,是落实《条例》的具体体现,也是解决目前非税部门人少事多,管理难以到位的有效方法。各区县(市)要在遵循科学性、安全性、稳定性的前提下,从实际出发积极稳妥的推进网络化建设的进程。
四是要加大非税收入稽查力度,严格减免,进一步规范征管秩序。
为防止非税收入的跑、冒、滴、漏,首先是要加大稽查力度,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措施。要在票据购领与使用、资金审核、会计核算、收费监督等各个环节加强监督,严查违规行为。要加强稽查队伍建设,坚决禁止违规减免、越权减免和收“人情费”的行为。非税收入正常的缓征、减征、免征审批办理程序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各级非税收入管理部门要严格把关。
五是要强调查研究,积极探索非税收入管理的新途径,新方法。
虽然我们已经实现了名称的变更,职能的转变,理念的更新,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按现在的模式一劳永逸地做下去。在管理的方式方法上、在扩大网络化管理上、在职责的履行方面离科学规范的管理要求还有差距。因此,我们还要花大力气深入基层和单位开展调查研究。要通过调研,发现问题,查找原因,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思路,推动我们的事业向前发展。(市非税收入管理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