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我与诚信会计”演讲比赛活动安排的补充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06年10月27日 00:00 【字体:

关于 “我与诚信会计”演讲比赛活动安排的补充通知
长财会[2006]15号

各区县(市)财政局、会计学会、市各行政企(事)业单位:
    随着“我与诚信会计”演讲比赛的展开,各区县(市)、各部门、单位做了大量的工作,举办了多种形式的选拔赛。为使全市“我与诚信会计”演讲比赛能赛出水平,充分体现我市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精神风貌,现将有关活动安排补充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1、报名截止时间:2006年11月6日。请各区县(市)、各部门单位将参赛人员的基本情况(姓名和联系电话)及演讲稿于11月6日前报长沙市会计学会秘书处。联系人:张树考,联系电话:5230196(传)。
    2、预赛定于11月10日在长沙市中心医院国际会议厅(一办公楼1楼)举行,分上、下午场。11月8日上午9时参赛人员集中熟悉场地并进行抽签,决定出场顺序。
    3、决赛拟定于11月20日前后,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要求:
    1、参赛选手必须是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的财会人员。
    2、参赛选手须用普通话、脱稿演讲。且按时到场,迟到者作自动放弃。
    3、演讲稿不得抄袭,需突出诚信会计主题,畅谈发生在自身或身边有关会计诚信和诚信会计的事情。
    三、评委组成:省财政厅领导和专家共5人,专家点评1人。
    四、计分方式:5位评委打的分数相加除以5,即为参赛选手得分。预赛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评选出15名选手参加决赛。决赛评出一等奖1人,二等奖3人,三等奖5人,优胜奖6人(获奖等级以本通知为准)。初赛将在《长沙会计网》上及时视频播出(www.cskuaiji.gov.cn),并在参加决赛的15名选手中,以网上投票数量评出最佳人气奖1人、最佳形象奖1人、最佳表现奖1人。组委会同时评出最佳组织奖3个(单位)。
    五、评分细则(总分10分):
    (1)演讲内容:4.O分
      ①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层次分明,感染力强4.O分
      ②紧扣主题,内容充实,词句畅达,层次清楚3.5-4.O分
      ③简明切题,语句通顺,内容完整3.0-3.5分
    (2)语言表达:4.O分
      ①语言优美,吐字清晰,表情丰富,扣人心弦3.5-4.O分
      ②语言流畅,字句清楚,表情自然,较为动人3.0-3.5分
      ③语言通顺,字句正确,表情不够自然2.5-3.O分
    (3)形象风度:1.O分要求衣着整洁,仪表大方,举止得体。
    (4)综合印象:1.O分由评委根据选手的临场表现做出综合演讲素质的评价。
    (5)时间掌握:3-10分钟内不加分不减分,到8分钟提示。演讲不到3分钟,扣0.3分。

长沙市财政局     
长沙市会计学会    
二○○六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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