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库集中支付核算局认真贯彻执行
市国库集中支付核算局认真贯彻执行
市委、市政府《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规定》
为促进机关事业单位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市委、市政府下发了长办发[2007]26号《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规定》(以下简称长办发[2007]26号文件)。市国库集中支付核算局负责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和会计委派工作,是各项财政资金支出的最后一道“总闸门”。根据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姚永春提出的“市国库支付局一定要热情服务,管好闸门,严格执行长办发[2007]26号文件各项规定”的要求,日前,市国库集中支付核算局召开了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就如何贯彻落实长办发[2007]26号文件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全体干部职工必须提高认识,认真学习长办发[2007]26号文件规定,统一财务报销标准和范围,做到全市一盘棋。我市自2001年开始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和会计委派以来,市直各单位的财务开支总体来说,是比较规范的,但有少数单位有一些支出,开始打“擦边球”,超过了标准,超出了范围。因此,一定要以长办发[2007]26号文件为标准,严格规范各项财政资金的支出。
二是全体委派人员、核算一科、核算二科和支付科的工作人员都要当好“总闸门”的管理员。要认真审核各单位报销的每一张票据,凡与长办发[2007]26号文件规定不符的票据,市国库集中支付核算局一律不予报账。
三是核算一科和核算二科要积极向各会计集中核算单位的财务负责人宣传长办发[2007]26号文件精神。
四是委派财务总监和委派的财务处长,要积极争取单位领导的重视,组织召开全系统财务工作会议,认真学习和执行长办发[2007]26号文件。从近两年抽查情况看,财务委派单位系统的少数二级单位,执行财务开支标准不太规范。委派财务总监和委派财务处长,一定要认真抓好薄弱环节,确保全市所有行政事业单位,都按照长办发[2007]26号文件统一规定执行。
五是热情服务,争取理解和支持。按照长办发[2007]26号文件规定,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开支比以前更加严格。市国库集中支付核算局的工作人员要耐心解释,热情服务,争取各单位的理解和支持。
六是在今年下半年,市财政局将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到有关单位,检查长办发[2007]26号文件执行情况,并将检查结果上报市委、市政府领导。(长沙市国库集中支付核算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