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创新机制、规范操作着力深化政府采购改革
近年来,浏阳市围绕“扩规模、抓创新、促规范”的工作思路,着力深化政府采购改革,推进了政府采购规范化建设,实现了政府采购规模和效益的双提升。浏阳市政府采购改革得到新华网、中国纪检监察报、湖南日报、湖南卫视等省内外媒体的高度关注,进了全面报道。
一、拓展采购领域,扩大采购规模
从最初的一级预算单位逐步将全市二级预算单位、乡镇街道全部纳入政府采购监管范围。所有财政性资金用于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全部依法实施政府采购制度。货物类采购从通用类货物向专用类货物延伸。服务类采购从专业服务快速扩展到公共服务等新型服务领域,目前已实行8大类服务定点采购。随着政府采购范围的增大,采购规模也不断增长,采购额从2009年的2.5亿元增加到2012年的4.5亿元,连续3年稳居长沙市第一。
二、坚持创新求变,推进采购改革
一是创新协议供货的监管。搭建QQ竞价平台,出台了《浏阳市协议供货管理办法》和《浏阳市协议供货单位八个不准》,推行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商末位淘汰制度,着力解决协议供货商重入围、轻价格和服务的现象,促进市场竞争,提高采购效益。通过竞价完成协议供货项目,单笔资金节约率在20—25%之间。
二是实行公务车辆消费的信息化改革。开发管理软件,引进物价部门价格审核评估,将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定点保险等公车消费纳入同一管理平台,简化了程序,提高了效率,实现了公务车辆消费的科学化、信息化、精细化管理,清除了维修价格虚高的“顽疾”。全市公车维修资金节约率在20%以上,而且投诉事项明显减少。
三是建立特邀监督员制度。聘请了26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作为政府采购特邀监督员。每个公开招标项目均邀请1—2名特邀监督员现场监督。设立监督员后,现场管理更加严谨规范,政府采购工作更加透明,政府采购又多了一道防火墙。
四是试行集中申报和网上申报。从2012年4月起,对教育系统、卫生系统、城建投等单位试行采购项目集中申报制度,在每月前5个工作日内集中向采购局申报,加强了政府采购的计划性,为批量集中采购奠定了基础。同时,开发了政府采购电子平台软件,实行政府采购计划网上申报,目前已进入试点阶段。实行政府采购计划网上申报,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提高采购效率。
三、健全监管制度,实现规范运行
一是实行了“六个”规范。即:规范内部工作流程,提高服务水平;规范监标办法,保证程序合法;规范档案管理,保证资料齐全;规范信息发布,实现采购公开;规范采购方式,实现依法采购。通过各方面的规范,确保了政府采购操作规范、运行有序。
二是规范小额项目的采购。出台《10—30万元货物类政府采购项目操作办法》和《政府性投资简易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将全市10--30万元货物类采购项目委托中介代理机构组织采购,市采管局负责审批采购方式、确定收费标准、资料备案、实施全程监管。对50万元以下的政府性投资简易项目,制定统一的招标操作办法,规范招标管理。
四、强化日常监管,确保公开透明
一是突出抓好执法检查。每年与市监察局组织一次全市性的政府采购执行情况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了的问题进行通报,并提出了整改要求。对定点维修企业、定点加油站和协议供货单位进行定期检查和考核,对存在的问题通报批评。
二是加强代理机构的监管。对代理机构的选择实行随机抽取。对代理机构实行项目考核和综合考核,考核涵盖信息发布、招标文件制作、评委抽取、招标组织、资料备案、廉洁自律等多项内容,对考核排名第一、二名的,增加抽取机率,排名末位的减少抽取机率。加强代理机构进行业务培训,实行工作季度点评,提升了代理机构依法、规范操作的水平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