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财政局多措并举改进作风
长沙市委召开了全市作风建设大会精神以后,市财政局党组高度重视,召开党组会议,传达了市委副书记张迎龙润儿书记和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姚永春在作风建设大会上的讲话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了学习,使干部职工掌握了会议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并迅速采取有力措施,狠抓干部作风,有力地推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加强宣传教育。局党组要求纪检监察室按照要求,及时转发中共长沙市委《关于切实改进机关工作作风的规定的通知》(长发[2012]18号)和中共长沙市纪委、长沙市监察局《长沙市违反改进工作作风有关规定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长纪发[2012]17号)两个文件,转发了长沙市作风办下发的《关于对湖南省“八条禁令”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自查自纠的通知》,要求全局干部职工以部门为单位进行学习,结合支部活动等,开展形式各样的学习活动,要求认真对照文件要求,联系本人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进行反思,认真自查,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贯彻落实情况。
二、严格纪律要求。局纪检监察室把市里下发的文件下发各处室和局属单位的同时,在局机关内网《廉政财苑》进行公示,紧扣中共长沙市纪委、长沙市监察局《长沙市违反改进工作作风有关规定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长纪发[2012]17号)文件要求,重申作风建设与绩效考核等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强化纪律意识,领导班子成员身体力行,率先垂范,起好带头和示范作用,党员干部带头加强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时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三、强化监督检查。局纪检监察室牵头组织相关处室就贯彻落实改进工作作风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督查和检查,局绩效办加大了作风督查力度,每月对上班纪律情况进行了督查,并将督查结果予以通报,作为各处室(局)、局属单位以及个人年度评先评优的重要考核依据。
通过贯彻落实市委改进干部工作作风精神,干部职工的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奉献意识明显增强,机关工作作风更加扎实,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树立了良好的部门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