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县:监管促规范 监管出效益
近年来,宁乡县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探索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方法,不断强化监管手段,建立和完善了职责明确、监管有力、运转高效的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机制。
一、面上全覆盖,点上严把关,资金监管有成效
乡镇财政资金性质类别多、来源渠道广,监管难度大。宁乡县按照点面结合抓的思路,扩大监管面,严把重点关,狠抓薄弱环节。
一抓监管扩面。制度层面上,注重操作性和严肃性,制定了《宁乡县乡镇财政资金管理办法》、《宁乡县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实施办法》等,细化乡村基本支出、财政补助资金、项目建设资金的管理办法和监管方式。平台建设上,率先在长沙市上线运行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系统,搭建起了县、乡两级财政资金监管平台,实现了监管信息畅通无阻。资金类别上,不仅监管各级财政安排的资金,还扩面到乡镇组织的集体经济收入。2012年,全县纳入监管范围的资金总额达1907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资金47679万元,财政补助性资金47870万元,项目建设资金95162万元,乡镇及以下所有财政性资金实现监管全覆盖。
二抓重点领域。乡镇财政资金监管要有实效,不能眉毛胡子一齐抓,必须抓重点、攻难点。一是项目资金全程把关。项目建设资金突出重点环节,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程参与监管。项目科学论证。项目申报要有相关政策文件,要对项目申报的真实性、可行性进行实地查看和论证,方可申报。项目全面公示。将项目名称、资金来源、实施范围、责任人和受益人等情况在“政务公开栏”或“财务公开栏”进行公示。项目全程跟踪。建设期间,定期或不定期实地了解工程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检查是否按照批复的地点和建设内容使用资金,手续是否健全,票据是否正规,资金使用是否与工程量相一致等,加强增量的计量和监督。项目严格验收。项目竣工后,组织专业监管队伍对项目进行严格的丈量验收。验收合格的按有关要求及时拨付;验收不合格或群众有意见的,要求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2012年该县乡财局联合财评中心评审乡镇项目283个,送审6.95亿元,审定5.34亿元,审减资金1.61亿元,审减率23.17%。二是“一卡通”发放环环相扣。补助性资金的监管重点在“一卡通”发放上,突出从补贴数据的采集、审核、公示、核查、录入、发放和抽查等环节入手,明确各个流程和各个环节监管职责,确保发放及时、准确。“一卡通”发放工作从2005年启动以来,建立并完善了“乡镇管底册、部门管审核、财政管资金、银行管发放”的工作机制。2006年10月在全省财政系统率先开通了惠农补贴语音查询系统。随着发放模式和管理机制的逐步完善,该县纳入“一卡通”发放的补贴项目和资金不断增加。2012年,全县共计发放各类补贴、补助资金39873万元,涉及105个批次、55个发放项目、281万户次,发放种类、批次、总额在全省都是最多的。
三抓薄弱环节。该县从2006年起,乡镇财政所成立了村级财务代理服务中心,全面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所有的村(社区)定期与代理服务中心签订委托协议,其支票由代理服务中心保管。这些支票使用时,必须加盖村级财务专用章和村(社区)党总支书记、会计和代理服务中心主任的私章。在代理服务中心,每个村和社区都有专柜保管账本、凭证等资料。2012年,各村(社区)会计每月带相关凭证到代理服务中心,按相关要求做一次账,并由代理服务中心人员随时进行检查、指导与监督,相关财务工作在村账乡代理的模式下全面得到有效规范。同时,组织乡镇积极开展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清理工作,对上级部门补助村级组织的专项工作经费进行专账核算,建立健全了乡村资产购建、验收、保管、使用、处置等管理制度,做到资产实物管理和价值管理相统一。同时,该县按照乡镇机构改革的统一安排,撤销经管站,村级财务核算、管理工作由财政所具体负责。
二、正视新问题,建长效机制,全力谋求新突破
随着监管的深入,一些新问题、新情况也不断出现。一是重争资、轻管理,重使用、轻效益,重项目申报、轻后期监督的现象依然存在;二是乡镇人员不足与监管业务量大的矛盾依然突出;三是村级财务管理业务基础差、程序不规范等“顽疾”难以根除,而资金流量并不小,逐渐成为了监管的又一难点。对于这些问题,宁乡县乡镇财政管理工作主要从四个方面入手逐步解决。
(一)典型引路,力求监管行为规范化。以夏铎铺镇省厅资金监管直接联系点、8个标准化财政所和12个乡村财政财务精细化考评先进单位为典型,开展乡镇现场交流会,监管人员座谈会,印发制度、经验汇编材料,推广好经验、好作法,讨论新情况、新问题,促使全县监管工作朝着规范化的方向推进。
(二)绩效促动,力求资金监管实效化。资金监管和绩效评价相结合,将资金效益和资金安排挂钩。联合绩效评价科,选取重大的项目建设资金、涉农资金等进行全面的绩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完善监管措施,整改问题漏洞,并将评价结果、监管效果作为上级财政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促使资金分配更均衡、更合理,运行更安全、更高效。
(三)考核护航,力求监管工作常态化。强化对资金监管工作的考核督查力度。考核内容上,将监管情况纳入考核指标,加大权重,分出好坏,兑现奖惩。考核方式上,突出抓好年终考核、季度考核与日常考核有机结合,通过日常考核,加强日常业务指导;每次考核后,乡财局对每个乡镇的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的意见和时限要求,并书面下达到各乡镇财政所。在结果运用上,将考核结果与乡镇财政干部经济利益、提拔任用、工作调整挂钩。
(四)队伍做强,力求监管能力最优化。积极选派干部参加上级财政部门组织的业务知识培训。定期组织对乡镇资金监管人员进行更细致、更实用的业务培训,重点培训政策执行力、培训资金监管的业务技能、培训实际操作程序,全面提高财政人员的业务技能和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