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强农惠农资金实行“四公开”
为切实加强各项强农惠农资金的监督管理,长沙市完善“项目公开、拨付公开、逐级公开、结果公开”的工作举措,将强农惠农资金落实情况向社会全面公示,有效保护了农民的切身利益,推进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项目信息公开。在已有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公开渠道的基础上,统一建立长沙阳光三农网络平台,明确由业务主管单位负责对项目信息进行上传,同级农廉办负责审核发送,重点对中央和省、市各级财政安排用于三农的强农惠农资金名称、项目内容、项目申报、实施情况进行公示。项目实施时间超过一年的,在项目实施中期择时公布。
二是资金拨付公开。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的农业项目资金和本级财政安排的强农惠农专项资金,在审批拨付后的15个工作日内,通过阳光三农网、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方式将拨付文件号及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开。各业务主管部门在收到强农惠农资金拨款后15个工作日内对外公示资金信息。
三是县乡逐级公开。县(市)重点对上级财政和本级财政安排的三农资金信息进行公示,并对经一卡通拨付的资金信息通过阳光三农移动平台主动发送到受益农户;乡镇由农经站和财政所负责,重点通过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将惠农政策补贴到农户的资金、烈军属优抚、困难户补助、农村集体三资交易情况等信息进行公布和公示。
四是评价结果公开。每年挑选一批强农惠农资金项目重点实施综合评价,对项目支出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将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对违规问题项目进行重点督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