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财政“五结合”推进政务信息公开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3年11月12日 10:50 【字体:

  近两年来,长沙市财政局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办法,丰富公开形式,持续推动财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今年1-10月份,主动公开财政信息1435条,做到了单位基本信息、基础业务和重大事项及时、准确、全面公开,有效促进了全市财政工作大提升。

  一、结合服务重点完善工作机制。一是结合部门实际,制定完善了《长沙市财政局财政信息公开实施暂行办法》、《长沙财政网信息采编、审核及发布管理暂行办法》、《长沙市财政系统信息报送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优化财政性资金拨付流程切实提高办事效率的通知》等,保障了财政信息公开有据可依、有章可循。二是根据近年中央和省取消收费项目文件,及时清理、发布了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并更新数据库;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对收费服务实行集中办公、联合收费,从进窗、核费、收费、办证均实行一个窗口办理和一条龙服务,极大方便了服务单位,多次获得办事群众和政务中心表扬奖励。三是积极推进预算公开各项工作,2013年已实现市本级部门预算向市人大代表公开,预决算报告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预算编制政策向编制单位公开。目前正积极部署2014年市本级和区县市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确保2015年之前除涉密部门外,所有部门和单位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全面公开。

  二、结合效能建设拓宽公开渠道。一是每半月出版一期《长沙财政信息》,每月一期《长沙会计》报、《长信之窗》,主要送市委、市人大、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各区、县(市)财政局,为领导决策服务。二是整合长沙财政门户网、政府采购网、非税收入网和长沙会计网,建成长沙市财政局政务公开综合服务平台,包括政务公开触摸屏系统、门户网站手机客户服务端以及财政业务信息通达系统,实现了会计证办理、政府采购、非税征缴等具体业务流程以及业务办理中常见问题解决对策的即时查询;增设流程节点告知功能,确保用款单位随时知晓资金拨付流程所处环节,方便了服务对象,提高了服务效率。三是进一步优化财政性资金拨付流程,对已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财政资金,精简审核岗位;对未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财政资金,规范操作流程;并将新的操作规程印发各预算单位,提高了办事效率。

  三、结合社会关注及时主动公开。坚持依法、全面、真实的原则,把服务对象普遍关心、涉及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公开的重点内容。一方面严格做好依申请公开。2012年4月,某大学生申请提供长沙市政府2011年度“三公经费”信息,财政局严格依规依程序进行了积极妥善处理,得到了申请人的肯定评价。今年以来,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2项,涉及保障性住房中央补助资金分配和征拆资金拨付,寄送答复信件35封。另一方面主动公开热点信息。在巩固原有政务公开内容的基础上,增加公开了公众普遍关心的年度财政预决算和教育文化、就业与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专项资金分配情况。2012年9月开发专项资金网上申报平台,对公共项目发展专项资金实行公开申报并公示结果。2014年产业发展类专项资金已全面完成网上申报,共有5643个项目提出资金申请,现各业务主管部门正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网上公开提交资金安排建议,有效减少了项目资金二次分配的现象,增强了财政资金分配透明度。

  四、结合素质提升加强业务培训。一方面加强信息公开培训。积极安排人员参加长沙市委办公厅、市政务中心、市档案局组织的培训;经常组织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和信息联络员进行网站信息发布、政策文件、保密知识培训;坚持每年召开全市财政系统信息管理工作和办公室工作会议,对区县相关工作进行部署,实现上下联动。另一方面加强财政业务培训。9月22日,组织召开了市本级财政业务培训会议,就预算编制、政府采购、投资评审、国库支付、公务车管理、公共资产管理、财政绩效评价等内容进行公开宣讲和介绍,提高了各预算单位财务人员的业务操作水平。

  五、结合作风建设接受群众监督。建立意见征询机制,在长沙财政网站首页开设了局长信箱、咨询反馈、投诉举报、网上调查等沟通渠道,并公开了公众提出意见和建议的联系方式。政务公开触摸屏突出设置了服务评价功能,办事人员可即时对相关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和水平进行评价,有效督促财政局干部职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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