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对市本级基金及专款资金存量存储指标进行政府调控试点
为规范基金及专款资金存量存储管理,充分发挥基金及专款资金在支持经济发展中的杠杆和导向作用,长沙市从今年12月份开始,探索建立以基金及专款资金存量引导和撬动银行信贷资金激励机制,对市本级基金及专款资金存量存储指标进行政府调控试点。
一是明确调控对象。试点基金及专款资金是指由长沙市相关行政事业单位征管、但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基金和专款资金,具体包括慈善会创始基金、希望工程基金、见义勇为基金、红十字备灾慈善基金、关心下一代基金、住房公积金和物业维修资金等,2013年全市资金存量近400亿元。
二是明确调控要求。在确保资金安全、不违背各基金及专款资金管理规章、不改变各基金及专款资金所有权及征管方式,并保留各征收单位原设立的收支账户的前提下,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征管、但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基金和专款资金,由原自行选择、分散存储逐步调整为政府集中调配指标存储。并出台《长沙市市本级基金及专款资金存放商业银行考核评价激励暂行办法》,对商业银行的服务水平和质量等实行量化考核打分,据此进行存款指标分配,引导商业银行加大对地方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实现财政资金最大增值。
三是明确调控流程。各相关征管单位结合各基金及专款资金现有存量结构、定期存单到期日等情况,统计并上报下年度即将到期转存的金额,各基金及专款资金管理委员会审核确认后报基金监管办汇总;市金融办根据考核办法,对市各商业银行进行年度资金存储考核评价;市政府根据资金存量存储调控指标及存款期限计划,结合市重点工程项目融资需要,进行下一年度资金存量存储指标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