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财政局获评全国艾滋病防治工作先进集体
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国家卫生计生委作出《关于表彰全国艾滋病防治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人社部发〔2013〕79号),表彰全国一批艾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我局荣获“全国艾滋病防治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一、积极参与政策制定。作为长沙市艾滋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积极协助市政府制定艾滋病防治相关政策,并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关于各区县(市)财政常年预算安排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专项经费的指导意见》,《关于贯彻落实国家艾滋病防治四免一关怀政策的通知》、《长沙市贫困艾滋病病人治疗补助实施方案(试行)》、《长沙市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处理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性文件。
二、全力支持艾滋病防治工作。一是支持健全艾滋病防控体系。筹集资金为全市县及县以上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疾控机构建立艾滋病病毒抗体初筛实验室65个。二是支持艾滋病防治专业队伍建设。安排资金对全市一线艾滋病防治人员实行岗位津贴,同时支持市及各区、县(市)分别开展了多层次的艾滋病专业培训。三是积极参与宣传教育。安排专项宣传经费,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刊播艾滋病防治科普知识及公益广告,在街道社区、宾馆等娱乐场所、大中小学、党校等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讲座,编印下发各类主题宣传单、张贴画、手册、漫画等资料百余万份,多渠道全方位地提高广大市民艾滋病防治知识的知晓率。
三、提供有力的经费保障。从2004年开始,全市财政每年安排艾滋病防治专项经费1500万元,其中:专项救助经费830万元、定点医疗机构运行经费300万元、工作经费50万元、岗位津补贴等其他专项经费320万元,保障了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