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有效融合预算绩效和政府绩效 打造效益型财政
2013年,长沙财政以大批量的评价项目为基础,不断完善评价指标,认真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扎实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努力打造效益型财政,取得了明显效果。
一是评价范围进一步扩大。紧紧围绕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重大或重点项目以及民生方面的项目开展重点评价。利用长沙市公共项目发展专项资金平台,将工业发展专项、农业产业发展专项等10类产业发展类公共项目全部纳入绩效目标管理范围,并对部门预算5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和其他公共项目进行绩效目标管理,2013年评价金额28.5亿元,比上年增长39.4%。
二是评价质量进一步提升。着力抓好评价指标体系开发设计和现场评价组织实施。针对今年拟评价项目的特点开发了一套符合目标内容、突出绩效特色、更加细化量化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指标的科学合理性和可操作性逐年增强。组织多个评价小组深入到部门(单位)及项目涉及的区(县)、乡(镇)、村(社区)开展现场评价,并编制了一整套现场评价工作底稿、工作日志和工作调查问卷。现场评价全面、深入、细致,现场评价比上年更加全面、深入、细致、规范。
三是评价结果进一步应用。将财政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结果作为绩效考核依据,2013年,参加财政绩效评价的46家部门(单位)已有37家部门(单位)的财政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结果纳入绩效考核范畴,明确具体的以指标“规范资金使用程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进行考核,指标分值4~6分。并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了《关于2013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通报》,将2013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进行公布,实现了预算绩效管理和政府绩效管理有机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