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四措施加大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关怀
为深入推进全市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关怀工作,长沙市坚持统筹决策,从物质、精神两方面着手,进一步创新服务举措、提升工作水平,有效缓解了计划生育家庭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困难,促进了和谐长沙建设。
一是落实经济扶助。自2014年1月起,女方年满49周岁以上(含49周岁)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夫妻的特别扶助标准统一提高到每人每月400元。女方年满49周岁以上(含49周岁)的家庭,独生子女出现死亡的当年,一次性给予10000元慰问金。市级提标和补助部分,内五区由区级财政全额承担,四县(市)由市县两级按比例共同承担。
二是健全养老保障。建立特殊困难家庭老年护理补贴制度,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中失能或部分失能、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发放适当的护理补贴或由区县(市)、街道乡镇两级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为其提供服务。已纳入国家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制度的对象,由各区县(市)财政代缴不低于当地城乡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费,直至法定退休年龄。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且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特殊困难家庭对象,由户籍所在地政府按照自愿、就地、就近原则,安置在敬老院或福利中心生活;年龄在60周岁以上有一定生活来源的特殊困难家庭中失能或部分失能对象,可以自愿申请轮候入住公办养老机构。并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在城镇住房保障、农村危房改造、子女教育培训和就业、符合条件的医学辅助生殖等方面给予照料和服务。
三是加强医疗服务。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建立健康档案,开展随访评估和健康指导。建立医疗服务巡诊制度,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中行动不便的残疾人和65岁以上的老人提供上门服务,并每年免费安排一次体格检查。各区县(市)指定1-2个定点医疗保健机构开辟就医“绿色通道”,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提供便利就医条件。
四是推进社会关怀。重点资助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参加意外伤害保险。开展心理疏导、法律援助、结对帮扶等关心关爱活动,定期特别是在传统节日开展走访慰问特殊困难家庭活动,及时了解其困难和需求,从物质和精神上给予帮助和慰藉。组织志愿者服务队伍为失独父母进行临终关怀。
按照政府主导、社会补充的原则,长沙市财政将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关怀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并建立计划生育公益金和生育关怀基金,为开展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关怀活动提供财力保障,确保相关扶助关怀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困难对象手中,确保各项扶助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