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县积极推进部门预算综合改革
2015年是新《预算法》实施的第一年,预算编制、审查、执行、监督较以前都有很大变化,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宁乡县根据新《预算法》要求,结合县域实际,按照“有效保障基本支出、重点保障民生支出、加大非税统筹力度、整合归并项目资金、严格三公经费预算”的原则,积极推进部门预算综合改革。
一是有效保障基本支出。科学设定基本支出定额标准,核准财政供养人员,优先安排人员经费,整体增加预算标准,推进预算公平公正,提高财政公共服务的保障水平。
二是重点保障民生支出。按照有关政策文件的要求,足额预算教育、社保、计生等惠民资金,重点保障农村危改、敬老院、学校、卫生院等项目配套资金,提高财政民生支出的保障水平。
三是加大非税统筹力度。完善非税收入编制政策,切实做到应编尽编;严格审核部门非税收入预算,核定非税收入成本,非税收入超收部分按比例集中,提高政府统筹财力的能力。
四是整合归并项目资金。部门预算和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实行零基预算,对一般性项目支出进行压缩,对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项目进行归并,对支出事项已经结束或完成的项目进行清理,对调剂用于基本支出的专项资金进行取消,提高政府集中财力的能力,预计项目支出个数将压减1/3,由700个压缩到500个以内。
五是严格“三公”经费预算。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厉行节约的有关要求,严格“三公”经费预算,压减会议费等一般性行政支出,确保2015年度“三公”经费预算不超过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