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完善四项保障机制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5年12月17日 00:00 【字体:

    为稳步推进推广和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工作,结合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已出台PPP文件精神及部分项目实际操作情况,长沙市政府于近日出台《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明确四项保障机制,进一步规范推广和运用PPP模式相关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建立由分管副市长为召集人,市政府办公厅、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政府法制办、市审计局及行业主管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长沙市PPP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指导监督、统筹协调全市PPP工作。

  二是明确职责。明确由发改部门牵头负责征集筛选项目,建立动态的项目储备库并制定开发计划,未列入全市项目储备库的项目不得开展相关工作。组织做好项目推介,统一公布拟实施项目信息及准入条件,对年度拟实施项目开展物有所值评价。财政部门牵头负责政府可行性缺口补贴或政府付费项目的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审核项目实施方案,指导和监管项目通过政府采购平台发布信息和选择合作伙伴,落实政府支付义务的资金安排及拨付,做好项目绩效评价。金融办牵头负责指导项目融资工作,协调解决融资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引导金融机构创新服务提供支持。法制部门牵头负责协议审查、备案等工作。监察、审计部门牵头负责项目全生命周期监督工作,确保项目运作及政府部门、项目实施机构行为的依法合规。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结合部门职能依法履行相应的监管职责,配套出台PPP项目支持政策,在项目规划、用地、环保、审批等方面优先给予保障。

  三是引入机构。明确市财政局会同市发改委、市金融办、市政府法制办等部门建立专业咨询服务机构库,支持和引导各类中介机构在项目评估论证、成本核算、融资管理、方案编制、合同管理、法律咨询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支持和鼓励金融机构提前介入项目融资工作,提升项目实施效率。

  四是宣传引导。积极宣传PPP模式的重要意义、工作方式、政策措施及成功案例,加强能力建设,做好政策解读,推进信息公开,妥善解决纠纷,增进政府、社会和市场主体共识,进一步稳定市场预期,积极营造推广运用PPP模式的良好氛围。

 


长沙:完善四项保障机制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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