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财政:“六个精准”推动扶贫开发“输血救济”到“造血自救”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5年12月10日 00:00 【字体:

    今年以来,长沙财政认真执行“四个一批”的扶贫攻坚行动计划,积极优化支出结构,在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的基础上,突出扶贫重点,着力引导农村扶贫开发由输血救济到造血自救转变。

  一是精准培育产业项目。遵循经济发展规律,以需求为导向,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重点扶持具备辐射带动能力强、资源优势突出、直接让贫困地区大多数人受益、贫困人口能持续增收脱贫的项目。选择浏阳市大围山镇小水果基地和宁乡县沩山乡茶叶种植等2个适合集中联片开发的重大产业扶持项目,每个项目扶持30万元,带动100户以上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致富;选择宁乡七星椒种植、长沙县莲藕种植和望城区渔业养殖等16个一般产业开发项目,每个项目扶持8万元,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产业,吸纳建档立卡贫困户就业30户(人)以上。以上项目均要求明确帮扶模式和扶持资金到户明细,预测贫困农户收益情况,切实保障贫困农民利益,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二是精准建设基础设施。采取奖补形式,对省定贫困村基础设施总投资20万元以上的项目予以扶持,征集项目30个,每个项目扶持8万元,较好解决了贫困村脱贫主导产业的小型水利建设和生产生活中因交通不便导致的贫困问题。把15 个小城市、中心镇、特色镇建设作为开展异地搬迁、落实精准扶贫的主要载体,2015年投入小城市、中心镇、特色镇建设资金1亿元,为不具备生存发展条件、就地脱贫成本高、难度大的贫困村和贫困户全力实施异地搬迁奠定基础。

  三是精准加大医疗救助。率先全省从2013年开始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5年安排资金3500万元,对全市18家乡镇卫生院、3家卫生院分院、274所村卫生室和8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提质改造,有效改善了贫困乡村医疗卫生条件。认真落实《长沙市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办法》,对特困供养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由财政全额资助;敬老院集中供养的特困供养人员,按每人每年1200元的标准拨付到敬老院,由敬老院统筹用于其医疗费用支出;分散供养特困供养人员患17类大病的,按门诊实际发生额进行救助,年度累计救助限额1200元;特困供养人员在户口所在地区县(市)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其个人自负基本医疗费用予以全额救助,努力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

  四是精准补贴教育脱贫。加大教育扶贫力度,着力防止贫困代际传递。落实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安排388万元对城乡低保家庭幼儿、孤儿及重点优抚对象子女、经济困难的低收入家庭幼儿给予保育教育补助;安排资金656万元对高中贫困生给予资助,平均资助面为普通高中在校生的20%;投入2096万元落实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助学金制度,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大学生和中职学生实行教育助学,考上大学及职校学生给予3000元/人补贴,在校大学生及职校生给予1500元/人补贴,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

  五是精准扶助困难群体。率先全省实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一体化,安排资金4.07亿元对试点地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统一按450元/月/人的保障标准执行;率先全省对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率先全省对城市社区给予社区惠民项目资金补助,兴办群众最急需、最紧迫的实事好事。安排资金1646.04万元,对低保人员给予54元/人、三无和重残人员给予90元/人、城市困难大学生给予10元/人的城乡居民医保缴费个人补助。针对经济发展状况不平衡、低保对象人数存在主城区对象少、农村地区对象多的情况,今年第四季度社会救助资金重点安排到结余资金少、保障人数多、资金支出大的浏阳市、宁乡县、长沙县和望城区等地区,占全市总额的93.9%,有效缓解了上述农村地区低保资金紧张的问题。

  六是精准保障基层运转。进一步发挥基层干部待遇保障机制的激励导向作用,按照200元/人/月的标准,对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县、望城区四个区县(市)20个乡镇的1587名基层干部给予艰苦边远乡镇干部特殊补助。建立与财政状况相协调的村级组织运转保障经费动态增长机制,并实行差额补贴,适当向边远、贫困村倾斜,安排补贴经费3786万元,专项用于长沙县、望城区、浏阳市、宁乡县等区县(市)的村级组织运转,并明确其中1500万元为困难村的村干部补贴,较好地保障了贫困乡村基层干部的工作待遇,确保了基层干部队伍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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