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财政:四举措助力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加速前进”
一是创新支持方式力求“投得准”。为确保试点支持资金实打实地用在刀刃上,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市财政积极探索试点资金支持方式,以股权投资方式改造和新建了一批具有公益性质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社区菜市场、菜店。如试点项目中马王堆、新五丰、宁乡大河西等农产品市场,均采取股权投资的方式进行支持,既有效保障了农贸市场的公益性,又实现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二是明确补助标准助推“带得动”。结合支持方式和工程类别的不同,按投资总额、项目类别和项目评定等级(重点或一般)综合制定试点项目补助标准。为加快试点工作进程,市财政根据试点资金结余情况,制定资金补助方案,对拟纳入试点的项目预安排资金。截至目前,五批次共144个项目共安排补助资金8.3亿元,已拨付补助资金6.2亿元,占总补助资金74.7%。补助资金的及时拨付提速了中南粮食交易物流园,汇米巴社区五全便利店、快乐购农副产品立体交易平台等项目的竣工和投产,有效地升级了产业、服务了民生。自2012年试点工作开展以来长沙服务业占GDP的比重持续提升,到2015年底服务业实现增加值3690.15亿元,同比增长12.1%,对GDP增长的贡献率达48.6%。
三是严格双控管理确保“控得住”。按照《长沙市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对经公示无异议的试点项目,市财政坚持“合同制约、分期拨付、责任考核、动态管理”的管理办法,将项目补助资金拨付至试点项目单位与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开设的“双控”账户,再按项目进度从“双控”账户中分批拨付资金。项目验收合格前补助资金拨付总额不超过补助资金总额的70%,验收合格后可拨付剩余资金。同时,要求已获得补助资金的项目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管理试点资金,切实做到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专户管理、专账核算,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四是强化绩效评价实现“退得出”。根据《长沙市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项目绩效评价办法》,重点加强对试点项目补助资金使用的全程监管,并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项目补助资金安排、拨付直接挂钩。对绩效评价结果优秀的试点项目,适当给予奖励支持,加大资金支持力度;绩效评价为差或不按规定使用补助资金或未按要求推进工作的,取消试点资格,停止补助资金拨付并追回已拨付的试点补助资金。截至目前,共安排绩效考核奖励资金1470万元,取消了4个项目试点,退回试点资金97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