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县:全面清理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6年10月27日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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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宁乡县出台《宁乡县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专项清理工作方案》,对全县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进行全面清理。 一、明确对象。对全县各建制镇、街道、园区范围内拥有或使用生产经营性房产、土地的单位和个人重点检查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税费缴纳情况,涉及税收违法行为的,追溯到以前年度。
二、落实责任。地税部门牵头组织实施,负责清理检查工作的政策指导和清理结果的汇总上报。建制镇、街道发挥协税主体作用,成立专门机构,安排精干力量,做到专人负责、落实到位。县监察、财政、国土、住保、公安等部门协助配合进行清理检查。县国土、住保、公安等部门负责提供纳税人身份信息和房产产权、土地使用权、土地占用面积资料等涉税信息,协助实施单位进行清查工作。监察局和相关主管单位将对欠缴税款的国家公职人员进行督促,限期缴清国家税款。
三、分步推进。本次清查从10月中旬开始,到11月底结束,共分为准备部署、调查摸底、自查申报、核查评估、全面清查、整章建制六个阶段,从而达到全面摸清底数、实行常态管理、依法应收尽收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