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三“限时”加快财政资金支付进度
今年以来,长沙市积极应对经济增长下行压力,在及时拨付已列入年初预算的各项支出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快专项资金支出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1-10月累计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41.81亿元,为年度预算的95.73%,同比增长19.47%,大幅超过序时进度,充分发挥了财政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
一是限时预算编制与下达。年初预算资金尽量落实到部门,并细化到具体项目,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年初预算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在20日内批复到部门和单位;各部门、各单位在接到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后15日内向所属单位批复预算;对于年初没有落实到具体单位的代编预算和执行中上级下达的转移支付资金,会同有关部门结合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情况,抓紧及早落实到具体单位。
二是限时资金审批与拨付。进一步精简部分审批工作流程,加快资金审核和支付。用款计划环节,对国库集中支付的用款计划实行限时审核,科学设置计划审核、核批的岗位,由原来的“两审核两核批”精简为“一审核一核批”,在计划环节上提高了一倍效率;资金支付环节,全面实行窗口式服务,对符合政策的财政资金坚持“随到随付,上午送审,下午支付到位;下午送审,次日支付到位”的原则,办结时限最长只有1.5个工作日。对重点项目支出严格按照实施进度和合同约定拨款,实行限时办理;对据实结算、以收定支的特殊项目,推行先预拨、后清算办法,切实加快资金拨付;积极与银行衔接,开辟应急事项及重点支出项目资金“绿色通道”,做到随到随付。如今年7月份长沙遭遇特大洪灾,市财政多方筹措,积极调度,截至9月15日共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1.22亿元、市本级安排财政资金1.89亿元、湘江新区安排财政资金0.12亿元,均在第一时间拨付到受灾地区,为群众自救和恢复生产提供了坚实的财政保障。
三是限时指标清算与收回。对市本级预算安排的公共项目资金,截至10月31日,支出进度未达到50%的,将其剩余资金的50%收回财政统筹使用;截至11月30日仍未下达的公共项目资金结余,全额由财政收回统筹安排支出。同时,加大财政存量资金盘活力度,对2016年及以前年度的指标结余,一律收回财政统筹,不再办理结转;对截至12月25日仍未形成支出的2017年度的预算指标结余,一律冻结。将结余结转资金规模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在编制2018年度预算时,对各部门申报的专项资金,一律参考其近三年来的预算执行率,对结余结转规模较大的项目,按一定比例扣减预算安排,从源头上避免存量资金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