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财政:出“新政”促进社会投资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8年05月18日 00:00 【字体:

  年以来,面对严峻的经济形势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的压力,浏阳市结合实际情况,深化社会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激发社会领域投资活力,引导社会资本加大投入,新上规模,出台了《浏阳市促进社会投资十条措施》 

  一是支持工业增加投资。对电压等级达到相关标准以上的企业申请纳入电力直接交易准入目录,加快实现园区企业打捆进行电力直接交易,享受直接交易电价优惠;对乡镇工业集中区和工业园区新增投资给予相应奖励。 

  二是支持花炮产业发展。鼓励一类危货运输企业依托蒙华铁路浏阳溪江站建设危险货物堆场、货运站;优先支持一类烟花爆竹企业完善规划、土地、林业、环评等行政审批手续;一、二类烟花爆竹企业办理厂区建筑物和构筑物用地手续,可以享受集体建设用地入市优惠政策。 

  三是支持农业产业化。农产品加工企业新增投资达500万元以上的,享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优惠政策和调节基金奖励;现代农庄、民宿或田园综合体等农业产业化项目新增投资500万元以上,享受调节基金奖励用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四是支持民间资本办学。对符合教育发展规划,新扩建的民办学校,保障必需用地指标,非营利性民办学校采取划拨等方式供应土地,营利性民办学校享受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奖励;用电、用水、用气,执行与公办学校相同的价格政策。 

  五是支持文化体育旅游业发展。文化体育产业项目、旅游项目,新增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可使用集体建设用地,享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优惠政策;利用企业旧厂房、仓库改造的文化体育产业项目、旅游项目,享受5年内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过渡期政策。 

  六是支持民营医疗、养老机构发展。对新增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非营利性和营利性民营医疗机构给予供地等方面的优惠;对新增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非营利性民营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在水电费价格、医保定点、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享受与公办医疗机构同等政策。 

  七是支持商贸业发展。规模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新增投资用于仓储、总部建设等和在浏阳注册并进入规模商贸企业库的,其关联二产企业扩大生产投资在500万元以上(不含土地款)的建设项目,保障其用地指标和给予适当奖励;对规模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纳税超过一定规模的,给予相应奖励;设立在我市且服务我市企业产品进出口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按年度服务的进出口额给予奖励。 

  八是支持建筑业发展。对在浏阳注册、纳税的建筑企业,依据年产值给予相应奖励;建筑企业可用银行保函等形式交纳工程履约保证金、农民工劳动报酬保证金;鼓励浏阳本地建筑企业到浏阳域外承揽项目或工程。 

  九是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社会资本投资公共租赁住房,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的,调节基金奖励给企业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住宅土地供应力度,采取一事一议盘活存量土地和项目,依法支持城区工业用地通过招拍挂方式转换为商住用地。 

  十是鼓励金融机构支持实体经济。对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银行业金融机构投放的新增贷款在考核中给予系数加权;工业企业、养老、商贸、中小微企业等贷款按照新增额的相关比例计算;银行业金融机构为征拆用途新放贷款,贷款单位应在放款行开设征拆资金账户,相关贷款在放款行内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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