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全面推进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8年06月29日 00:00 【字体:

  2018年,长沙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思路是:按照党的十九大报告“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要求,围绕强理念、优机制、扩范围、抓质量、夯基础、求实效,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工作机制,乘势而上,自加压力,自我超越,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今年市本级紧紧围绕财政管理的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项目支出的重点部门以及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力大的民生项目开展重点评价,对176个预算单位(比上年增加63个)实施重点绩效评价,评价金额预计达400亿元。各区、县(市)本辖区重点评价项目要平均达到30个以上,评价总金额同比增长30%以上。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要求,明确目标、完善措施、抓住关键,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构建覆盖所有财政性资金,贯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确保财政资金用得其所、用得安全、用得有效。要重点抓好五个“有”,做到六个“全”。 

  (一)要建立健全“五有”机制 

  一是预算编制有目标。纳入政府预算管理的资金和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资金,都要实行预算绩效目标管理。要抓住绩效目标申报、审核、批复三个环节,做到绩效目标与预算编制同步申报、同步审核、同步批复“三个同步”。 

  二是预算执行有监控。要建立绩效运行跟踪监控机制,定期采集绩效运行信息并汇总分析,对绩效目标运行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和督促检查,纠偏扬长,促进绩效目标的顺利实现。 

  三是预算完成有评价。所有财政性资金在预算执行结束后,都要对其产出和结果的高、低、好、坏进行评价。预算执行单位要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财政部门要加强对预算单位绩效评价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认真开展财政重点评价。 

  四是评价结果有反馈。要及时将绩效评价结果向党委、政府报告,根据需要将相关评价结果呈报人大。要及时将绩效评价结果反馈给预算执行单位,要求其进行整改。 

  五是反馈结果有应用。拓展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渠道,完善评价结果报告、整改、公开、与预算安排结合、与政府绩效考核挂钩、绩效问责等机制。要将区县(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纳入绩效考核。 

  (二)要实现“六全”目标 

  一是绩效管理全覆盖。全市各级要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所有资金或支出项目纳入绩效管理范围,社保基金预算也要参照执行,做到“横向到边”。 

  二是贯穿预算全过程。不仅预算编制、执行、结果要引入绩效理念和绩效管理,还要对重大项目全周期进行绩效评价,做到“纵向到底”。 

  三是绩效方法全系列。要建立和完善绩效自评、重点评价、第三方评价相结合,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评价体系,科学合理地运用各种评价方法。 

  四是评价对象全囊括。全市各级要将绩效评价重点由项目支出评价和部门整体支出评价拓展到管理、政策、制度等方面,拓展到政府投融资平台等财政性资金方面,要适时对党委政府出台的重大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绩效评估。 

  五是实施主体全方位。要将预算绩效管理主体重心下移,由市本级向区县(市)、功能区、开发区、乡镇(街道)延伸,促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在全市全面开展、全面深化。 

  六是支撑条件全完善。全市各级抓紧研究制定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文件,细化工作要求和举措,研究出台规范预算绩效管理相关业务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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