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财政:加大投入保障 提升城市人居环境品质
一是规范了资金管理。先后参与制定了《关于全面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长沙市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管理暂行办法》《长沙市城区危旧房屋(构筑物)改造资金拨付办法》等一系列政策,全方位规范资金管理。并重点负责棚户区改造资金筹集、拨付、监管、核算返还、税费减免政策落实等工作,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是明晰了奖补标准。制定老城区有机更新项目市区分担比例方案、“一圈两场三道”建设两年计划市级专项资金奖补方案等,加快推进城市建设。对市级统筹棚改项目实行“市级统筹、综合平衡”,由市、区按比例共同分担盈亏;对城区危旧房屋改造实行“以补促改”政策,由市、区分别安排专项资金进行补助;对“一圈两场三道”项目,由市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进行奖补;对老城区有机更新项目,由市、区按比例分担。
三是加大了保障力度。设立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加大对棚户区改造的资金投入,2014年至今市财政已拨付棚改项目资金近30亿元。在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每年安排1000万元作为应急抢修资金,专项用于城区危旧房屋改造“以补促改”项目补贴。2018年,长沙财政筹措安排资金约10亿元用于棚户区改造、危房改造、老城区有机更新等工作,全市共完成棚户区改造2.29万户,改造农村危房5193户,13个城中村实现拆迁清零,5580户群众分到了新房,9121户居民新入住公租房。
2019年,长沙将持续推进棚改新三年行动计划,计划完成城镇棚户区改造和老城区有机更新13500户、提质改造老旧小区50个以上、建成历史文化步道34.9公里、打造197个15分钟生活圈,从多个方面促进城市品质提升,改善群众居住条件,提高居民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