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麓财政:扎实推进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财政部门内部控制建设,防范各类业务风险,确保财政干部廉洁和财政资金安全,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财政内部控制工作的若干意见》(财监﹝2015﹞86号)等文件精神要求,岳麓区将内控建设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优化权力运行的重要手段,紧紧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不断深入推进内部控制建设工作开展。
一、高度重视,建立健全组织架构。为保障内部控制建设顺利开展,区财政局不断完善内控管理组织架构,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主任,相关局领导任副主任,其他党组成员为委员的局内部控制委员会,内控办设在监督检查科,办公室为内控办成员单位,稳步有序推进内部控制建设工作开展;
二、厘清思路,科学制定工作方案。针对省、市内部控制建设相关工作要求,结合省市及其他兄弟区县的先进工作经验,制定了《长沙市岳麓区财政局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内部控制目标、内容、方法步骤,各科室的职责等,根据《方案》规定,全局内部控制建设工作分基本制度制定阶段、专项业务内控办法制定阶段及内部控制操作规程制定阶段三个阶段展开。
三、营造氛围,加强宣传培训指导。内部控制建设是一项全局性的系统工程,特邀请内控权威专家高级讲师进行内部控制培训,将内部控制的基本原理与实际工作的相结合,进一步加强对内部控制建设的业务指导,积极动员各科室、二级机构开展内部控制建设,浓厚内部控制建设氛围。
四、全面梳理,制定内控风险制度。根据省、市内部控制建设相关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提升财政管理水平,有效防范财政管理业务风险和廉政风险,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按照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强化流程控制、依法合规运行的要求,岳麓区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包括财政监督检查、绩效评价工作等6项内控风险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各岗位及人员职责、权限,权力行使的依据、权力运行的规则和范围,使权力运行轨迹、工作运转程序更加清晰可见,有利于加强内部权力制衡,内部权力运行得到进一步的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