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财政:“五个强化”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
为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切实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浏阳市财政局实行财政专项资金全过程管理,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确保财政专项资金安全、规范运行。
一是强化预算约束。将财政专项资金全部列入年初预算,按规定程序和时间要求细化专项资金预算,明确项目单位和项目内容,防止随意分配专项资金。进一步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严格执行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常务会关于严控预算追加的会议精神,11月份前不追加预算。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相互协调的财政运行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建立“兼职财政监督员”制度,在19个科室设立财政监督员,对本科室资金分配、拨付等财政业务的合规性进行日常监督。制定并下发《浏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财政业务内部监督交叉检查工作的通知》(浏财发〔2019〕12号),成立财政业务内部监督交叉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开展财政业务内部监督交叉检查工作,对预算科、国库科等13个科室的财政资金分配使用、财政管理职责履行、财务收支与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将检查工作完成情况将纳入科室绩效考核。
三是强化预算公开。进一步深化预算公开工作,提高预算管理透明度,确保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安全高效。全面完成2019年市直单位部门预算公开工作,预算公开内容较去年增加了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政府采购情况等,公开内容更加全面完整,便于社会公众更好了解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对各乡镇(街道)和市直单位的专项资金公开公示情况进行抽查,将各单位财政专项资金公开公示情况与财政预算编制系统、指标管理系统数据进行对比,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监督管理。
四是强化绩效评价。提请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部署2019年绩效评价工作,全面实施预算绩效评价。建立和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库,加强中介机构管理,指导中介机构按政府操作流程依法依规开展评价工作。建立预算绩效评价沟通反馈机制,把资金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依据,加强评价结果应用。加强资金监管,实行事前、事中、事后的绩效管理评价制度,注重项目事前评估管理。
五是强化廉政教育。建立“一周一提醒”日常教育机制,积极开展理想信念、警示提醒、执政为民等教育活动,大力营造风清气正、崇尚廉洁的良好氛围,促使财政干部进一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道德防线,明确岗位职责和廉政职责,主动防控思想道德风险、制度机制风险和岗位职责风险,坚决预防任何腐败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