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获全省非贫困县考核第一名
为进一步加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探索建立长效机制,长沙县于2019年元月出台《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长县办发〔2019〕1号),按照“制度进笼、资金进池、项目进库、工作尽责”的思路,通过“制度整合、预算整合、项目统筹、资金统筹”的整合措施,将用于农村基础设施投资(公益事业)和产业发展补助投资方面的涉农资金分别予以统筹、整合,用以解决目前涉农资金种类繁多、多头管理、交叉重复等问题。2019年,在省改革办、省财政厅对全省非贫困县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机制工作考核中,长沙县荣获第一名。
一是强化了组织领导。成立了长沙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县委书记任顾问,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任常务副组长,各条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委办、组织部、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局、各镇街等为成员单位。
二是健全了管理制度。在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出台《长沙县2019年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管理工作操作办法》,对资金整合范围、具体整合步骤(包括成立工作机构、申报指南、项目申报、项目铺排、项目实施、项目验收、资金拨付)等一一进行明确。
三是建立了管理平台。开发建设了涉农资金项目管理平台,将所有涉农项目全部纳入平台之内,将项目申报、项目审核、项目铺排、项目验收等功能整合到同一平台上,并实现了项目对比筛查功能。一旦出现项目重复申报等情况,将第一时间进行预警,从申报源头上解决涉农资金多头管理、交叉重复的问题。
四是统一了标准办法。针对部门之间涉农资金项目补助标准、验收办法不一的问题,会同县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农业示范区管委会统一了农村公路设施项目、农田水利设施项目、农业产业发展项目补助标准及验收办法。
五是做到了全程公开。对纳入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范围的项目,从发布申报指南、资金补助标准、资金管理办法、项目申报原则、资金铺排情况、项目验收程序、项目资金拨付等进行全过程公示公开,相关县直部门、镇街均能通过综合管理平台对项目情况进行实时查询、调整、完善等,切实加强了对涉农资金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
六是优化了资金绩效。通过对部门内用途相同、性质相近、内容相似、使用分散的同一类涉农资金进行清理整合,由涉农资金整合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合理确定政策目标、扶持内容、支出方向、分配方式以及绩效管理等,积极引导财政资金向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倾斜。